近日,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人员在苍山保护区开展巡查巡护工作时,在上关花天龙洞景区海拔约2200米溶洞区域内,发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鬣羚的活动迹象,这一发现再次印证了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显著成效。
中华鬣羚小科普
“四不像”奇兽,山林间的隐秘行者。
中华鬣羚(学名:Capricornis milneedwardsii)隶属牛科鬣羚属,因外形奇特而广受关注,其角似鹿非鹿、蹄似牛非牛、头似羊非羊、尾似驴非驴,民间常称其为“四不像”,又有“山驴”“天行神兽”等别称。
它常在针阔混交林或多岩石的灌木丛中活动,主要以杂草和植物枝叶为食,行动敏捷,善于在陡峭山岩间奔走,素有“飞檐走壁”的本领。
中华鬣羚数量十分稀少,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和《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VU)物种。它行踪隐秘,喜欢在夜间活动,成年个体通常独居,野外遇见率极低,是评估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完整性的关键指示物种之一。
此次在低海拔区域内巡护中“偶遇”的中华鬣羚,是苍山生物多样性持续保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苍山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保护区已从主要依靠管护员徒步巡查,升级为引入红外相机、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的智能监测体系。目前,苍山区域已布设红外相机80余台,拍摄到野生动物影像3000余张,中华鬣羚、中华斑羚、亚洲黑熊、小熊猫等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频频“出镜”。
中华鬣羚等珍稀动物的频繁现身,是苍山生态系统持续优化的有力见证。保护区正持续深化“保护区+村委会+群众”三级共管模式,发动周边社区群众共同参与巡护监测,同时开展科普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营造全民护山的良好氛围。
相关法律
如您在苍山区域发现野生动物踪迹,请保持距离、切勿惊扰,并及时向大理市苍山分局报告,让我们携手守护苍山这片生物多样性的珍贵家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醉美苍山
编辑:李婷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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