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胡炜(新京报传媒研究院)

近日,息影二十二载的王祖贤,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重回公众视野,引发广泛关注。

王祖贤此次亮相,是因其将20至30岁巅峰时期肖像AI使用权,独家授权给一家游戏IP。消息一出,“AI王祖贤”迅速登上热搜,有人感慨“有生之年还能看到新的小倩”,也有人质疑“这是不是就是在卖脸”?一时间,一场关于明星AI授权的争论,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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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AI,是拒绝还是拥抱

在影迷视角中,王祖贤的银幕形象具有特殊的意义,带有上世纪九十年代港片黄金时代的独特印记,AI技术虽然可以复刻演员的容颜,却无法复刻真人演员的张力与灵气。

更重要的是,当下娱乐圈AI商用乱象丛生,不少平台、品牌借助AI技术使用明星肖像牟利,让大众对明星AI授权天然抱有戒备。部分观众将此次合作解读为“情怀变现”“贩卖颜值遗产”,也是出于对明星肖像被过度商业化、工具化的警惕。

其实,这场舆论争议的本质,并非“老牌女神该不该变现”,而是AI技术落地影视行业时,必然展开的一场关于人与技术、情怀与商业、权益与规则的博弈。

近年来,AI技术在影视、短剧领域的应用迅速扩散,“偷脸”与“盗声”的侵权乱象频发,爱奇艺AI艺人库、“AI脸”等话题都曾引发广泛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AI,是拒绝还是拥抱?很多人犹豫不决。

对此,王祖贤用“主动授权”给出了答案。这不是被动“被用”,而是主动“用”。

其实,近年来像王祖贤一样主动开放AI形象授权的艺人并非孤例:吴启华将自己20岁的肖像授权给制作方拍摄AI电影;93岁的游本昌授权其“济公”形象和声音,用于制作AI微短剧,另外还向养老类品牌开放数字肖像授权,用于拍摄AI广告短片;戚薇也主动出击,推出个人AI数字分身主演漫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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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卖脸”吗?

面对“卖脸变现”的质疑,王祖贤本人公开回应:“我们是用AI,不是被AI用。”她的表态虽然简单,却直击当下AI造星时代的矛盾核心——主体主动权。

据公开信息,王祖贤此次定向授权,边界高度清晰:个人的肖像使用权,仅限游戏IP专项内容,所有AI成品内容均需经本人团队审核确认,无全面买断、无限复用的条款。

很多主动拥抱AI的艺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并清晰界定了人与技术的主次关系。戚薇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AI时代“已经不是未来,而是现在”。演员和歌手不会被替代,但“会被重新定义”。与其被动等待侵权发生,不如自己率先建立规则。

戚薇还建议同行要记住“你授权出去的不是一张脸,而是你整个职业生涯积累的品牌和信誉。主动权必须,也永远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不是被技术推着走的人,我们要做那个握着方向盘的人。”

由此可见,演员的授权,不是简单地“卖脸”,而是主动借力技术,同时又牢牢掌控自身数字形象的主导权。其价值不在于复刻出极致逼真的数字影像,而在于探索出一套艺人自主主导、边界清晰、风险可控的经典IP活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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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简单

艺人完成AI授权后,是不是就并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地“躺赚”了呢?

其实,即便是合规授权,也不等于绝对安全,AI生成内容的可控性远比想象中弱。

传统肖像授权为单次、定点、可溯源的合作,而AI模型具备极强延展性,肖像数据交付后,后续剧情改编、台词设定、二次剪辑传播等环节,艺人难以全程监督,隐形风险始终存在。

AI形象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平台实践的底层落地形成合力。当前,法律和平台都在数字形象治理的路上摸索前行。

法律层面正在努力跟上技术步伐,逐步细化制度框架:从民法典明确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再到今年4月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区分了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服务使用者、传播平台四类责任主体,构建了覆盖形象建立、运作管理、实际使用到网络传播的全流程管理框架。

而平台层面,也从被动处置走向主动防御:开展多轮AI侵权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强制标识制度、上线“肖像保护功能”等。抖音曾发布“AI生成不当内容及侵犯他人权益”的专项治理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4月,已累计下架AI侵权视频超53.8万条,处罚违规账号4000余个……

以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艺人选择以授权的方式,将经典形象带入AI内容生产的链条中。当一张脸可以被无限生成,当一段表演可以被反复调用,如何守住人的位置,成为每一位从业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正如王祖贤所说“是用AI,不是被AI用”,AI是工具,而人永远是创作的核心,这或许就是数字时代,艺人与AI“和解”的真正答案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