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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河北能大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报备的违规行为被纳入海事行政处罚公示范畴。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该公司所属相关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2026版海事监管相关报备要求。

本次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该结果不会对企业正常的海事相关经营活动造成限制性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河北能大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5WXR 违法案由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4042010042-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曹妃甸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相关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河北能大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4201004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9113*******5WXR,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曹妃甸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河北能大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27日,法定代表人王春泉,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盛街(5号路)南。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杨瑞昌90%9002019-12-312019-03-202王春泉10%1002019-12-312019-03-20

事件点评
本次河北能大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船舶航次燃料及工况信息未提前报备的违规事项,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曹妃甸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未产生实际惩戒后果,不会对公司正常航运相关业务开展、合规信用记录及日常经营运转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