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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低速行驶车辆照片

近日,重庆高速公路交警第一支队曝光在G65包茂高速上拍到的低速行驶车辆并给予处罚,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低速行驶是指在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环境状况正常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低于60公里/小时的车辆就属于低速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就如同一个移动路障,增大了前后车辆的速度差。

8月6日07:49,一辆绿色货车以4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8月2日01:08,一辆白色货车低速行驶,速度实测值为36公里/小时;7月30日19:22,一辆红色货车速度实测值为44公里/小时;7月28日16:05,一辆白色面包车速度实测值为37公里/小时;7月14日22:36,一辆白色货车速度实测值为39公里/小时;7月8日01:41,一辆黑色轿车速度实测值:37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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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低速行驶车辆照片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以上违法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集中精力,按照路面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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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低速行驶车辆照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高速公路低速行驶危害

●易引发追尾事故。高速公路低速行驶会与正常行驶车辆形成巨大速度差,若驾驶人跟车过近、观察不足或遇雨雾、夜间等视线不佳场景,易引发追尾事故。

●超车风险增加。低速行驶车辆会迫使后车频繁变道超车,大幅增加交通“冲突点”,也易引发强行超车和长时间并行,导致剐蹭、碰撞等事故。

●影响通行效率。低速行驶可能会导致后方车辆排队行驶,形成“局部瓶颈”,占用有效通行资源,导致该路段整体车速下降,引发交通拥堵。

上游新闻首席记者 纪文伶 实习生 陈宇轩 图片来源:重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