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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0日,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根据公司《经修订及经重述公司细则》规定,在宣派日期后六年未获认领之一切股息,可没收并拨归公司所有。

据此,公司董事会通知股东,两笔仍未认领的股息将于2026年9月4日予以没收并拨归公司所有。

其中,2019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每股股息港币2.8仙;2020中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每股股息港币2.2仙。

公告提示,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上述股息或仍未兑现有关股息单的股东,须不迟于2026年9月4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联络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香港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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