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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瓦房店政府网站2026年8月20日公布《大连瓦房店“9·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报告》。2023年9月3日21时50分许,许蔡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6KM+100M路段(瓦房店市赵屯乡胜利村李屯路段)时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023年9月3日21时29分许,辽B58J2*号牌轻型栏板货车沿李贾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许蔡线路口(瓦房店市赵屯乡胜利村李屯路口)向右转弯时,因车厢内装载的货物未捆扎牢固,致使多个装有苹果的塑料箱掉落到对向车道内。

刘某武将轻型栏板货车停放在路边,和闫某玲、温某海、李某玲在行车道内捡拾苹果(刘某武与李某玲为夫妻关系,之前两人均在轻型货车内,闫某玲和温某海二人受雇于刘某武,后期抵达现场)。21时50分许,佟某坤驾驶辽CJ99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辽CE34*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许蔡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时,撞到在行车道内的刘某武、闫某玲、温某海、李某玲,造成刘某武、闫某玲、温某海当场死亡,李某玲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佟某坤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重型拖挂车(超载17.6%),夜间未确保安全行驶,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刘某武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轻型货车(超载66.7%)装载货物未捆扎牢固,导致货物散落到道路上,在道路上捡拾货物时未摆放警示标志,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肇事驾驶人佟某坤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针对瓦房店市赵屯乡人民政府、瓦房店市交通警察大队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建议由瓦房店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针对鞍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问题,建议由鞍山纪委监委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肇事重型半挂车为鞍山润丽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该企业成立不久,并且刚由注册地搬迁至新办公场所,新办公场所位于郊区,四间平房,房前有一较大停车场。2023年9月5日现场调查,法人孟某凤自述公司正在建立安全制度,相关规章制度没有上墙公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也仅限于口头上,驾驶人也没有签署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由鞍山市铁东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给予鞍山润丽达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瓦房店市“9·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组。

来源 | 澎湃新闻(记者吕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