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13岁女孩想变更抚养权获法院支持# #妈妈不管学习13岁女孩改跟爸爸生活#】江苏13岁女孩赵小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多年,因母女矛盾加深,主动向父亲提出共同生活请求,父亲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赵小某表示,跟妈妈生活时基本都是外婆接送,只有周末才能见到妈妈,妈妈常因学习或生活琐事骂她,平时也不管学习;但爸爸会辅导作业,所以她想跟爸爸生活。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民法典》规定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但法院同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原则。经查,赵先生系教师,拥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具备抚养女儿的经济能力和生活保障。女儿对其选择随父亲生活的理由作出了合理解释,且在其随父亲生活期间,赵先生实际承担了日常照料责任,女儿适应良好,生活与学习状态均有改善。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最终判决:赵小某变更为由父亲赵先生抚养。@南京零距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