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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省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获评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的有关情况。

一、全省首批获评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情况

2026年5月25日,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公布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辽宁共有3个人民法庭入选,分别是:

  1. 沈阳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

  2. 锦州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

  3.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

二、辽宁法院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情况

自2021年9月至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十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辽宁法院共有9个案例入选,其中,人民法庭建设案例7个,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机制类案例2个。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分别是:

  1.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人民法庭:“强队伍、提质效、稳保障,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

  2.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人民法庭:“点线面”结合构建解纷体系,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3. 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创新家事审判机制,柔情司法守护家庭幸福。

  4. 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抓前端推农事合规,治未病促乡村振兴。

  5.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复州城人民法庭:“望闻问切”赋能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6.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构建“3+2+1”立体化指导机制,以塔山精神铸就涉农解纷红色品牌。

  7. 彰武县人民法院冯家人民法庭:“三联”驱动源头解纷,赋能综治中心规范建设。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张文夫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