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清淤淤泥处置管理的通告

当前,城区部分住宅小区正集中开展地下负一层及地下空间积水清淤、环境整治工作,为坚决防范淤泥乱排乱倒,堵塞市政管网,污染城区河道,造成次生内涝隐患,现就地下车库清淤淤泥规范处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违规直排直倒

所有小区地下空间产生的淤泥、泥浆、杂物,属于建筑垃圾范畴,严禁直排入城市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城区河道、沟渠及公共绿地,严禁在小区周边道路、空地随意倾倒、堆置。

二、统一收储定点处置

即日起,城区各住宅小区在地下车库清淤过程中,须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与淤泥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淤泥采取密闭专车清运方式,统一运输至港北区港城镇石寨村石脚新屋淤泥临时收储处置点,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规范处置。

三、规范清运作业流程

(一)清淤作业须做到泥水分离、干湿分流,落实垃圾与淤泥分类分置处置,严禁生活垃圾和淤泥混合堆放到堆放点,严禁带泥水直排管网;

(二)淤泥装车须全覆盖密闭运输,严禁沿途遗撒、扬尘污染;

(三)清运台账须完整留存,如实记录淤泥产生量、运输时间、处置去向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数量可核。

四、严格遵守处置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作业流程、落实专人管理,切实履行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对违规直排、乱倒、偷排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通报曝光。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6年8月19日

内容来源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编 辑 ▍庞丹婷

校 对 ▍黄小淇

终 审 ▍李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