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尖发言同样受法律约束。近日,灵泉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微信群内公然侮辱他人案件,两名村民因生活琐事在群内持续互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终双双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日前,灵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微信群内两名村民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下在群内连续发布多条侮辱性言论,相关信息在群内迅速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警立即启动涉网案件快办机制,第一时间固定微信群聊电子证据,同步对当事人、相关证人开展询问,数小时内查清全部违法事实:二人此前因琐事产生矛盾,未能理性沟通化解,反而在成员众多的公共网络空间公然互相辱骂,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且情节较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办案过程中,民警并未"一罚了之",而是结合案情对二人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明确指出微信群属于公共网络空间,线上辱骂与线下辱骂同样触碰法律红线,造成的危害后果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教育,二人均认识到自身行为错误,对冲动之举深感后悔。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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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微信群,连着大治理。如今,微信已成为群众日常沟通的重要载体,但部分人误将网络当作"情绪垃圾桶",以为隔着屏幕"口无遮拦"不用担责,殊不知每一次随意的辱骂、每一句带刺的言论,不仅伤害他人名誉,更污染网络生态,一旦越过法律边界,必将付出相应代价。
警方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遇事多商量、有理不在声高。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发言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理性克制,切勿逞一时口舌之快。如遇矛盾纠纷,可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肆意辱骂他人不仅无助于问题化解,更将面临法律严惩。文明上网,从每一次"慎言"开始,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来源:石楼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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