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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甄珠”一角再翻红
2026年的夏天,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在播出九年之后,再度翻红。其中,演员许娣饰演的角色“薛甄珠”再度爆火,薛甄珠杀气腾腾冲进办公室的动图刷屏。
8月19日,演员许娣首次回应“薛甄珠”一角翻红一事,直言“惊讶不已”:这个角色是十年前创作的,如今再被观众翻出来讨论,说明当时的剧本基础扎实,“十年前的作品现在看来仍不落伍,符合现在的审美和年轻观众的心理”。
她还坦言,演员的幸福在于“很多时候是观众替你把所有的缝都填满了”,并说:“我的心里太感谢这帮观众了!
不仅如此,薛珍珠这场戏,还被网友做成各种语言的配音版,还被编成了手势舞,引来许多仿妆博主翻拍,热度远超2017年首播之时。
更夸张的是,网友们对于台词的熟悉度,堪比《甄嬛传》“滴血验亲”名场面,能在随时随地进行台词接龙,不少人甚至可以全文背诵。
时隔九年,薛甄珠翻红,观众到底喜欢她什么?
据报道,第一,重温之后,读懂了她的“吵”:谁不想要一个“霸气的妈妈”?她给孩子的爱最实在、最滚烫。她不劝女儿忍,只替女儿争。她给了女儿一种被坚定选择的感觉。不少人称薛甄珠是“最想要的妈妈”。
第二,她太有生命力,不内耗,活成了许多人内心深处渴望却不敢做的样子。她面对他人的伤害,敢于掀桌子讨说法。难怪有人说,“薛甄珠的精神状态太领先了。”
许娣,1958年7月29日出生于北京市,北京市曲剧团演员、一级演员。1978年,许娣从北京市戏曲学校曲剧表演班毕业,进入北京市曲剧团工作。她师承北京曲剧艺术大师魏喜奎,继承了魏派讲究的“吐字归音、京韵京味、说说唱唱、细腻委婉”的演唱风格。
她的代表剧目包括《杨乃武与小白菜》《少年天子》《龙须沟》《茶馆》《四世同堂》等。1997年,她凭借北京曲剧《龙须沟》成功“摘梅”,成为北京曲剧团历史上首位获得梅花奖的演员。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薛甄珠是罗子君、罗子群的母亲。2018年,许娣凭借薛甄珠一角斩获第24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女配角。
@未命名账号:
这个角色真的演得很好。
@nuhn:
跟演技无关,就是感觉这段戏能恶搞二创。
@南风夜:
刚刚二刷《我的前半生》,很好看的一部剧。
潮新闻
员工离职当天遭遇车祸身亡
员工当天提交辞职获批准
下班遭遇车祸身亡
算不算工伤?
近日,中工网通报了一起典型的劳动维权案例。
2025年4月26日下午三点,员工章某向其所在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在当天下午四点多批准其请求。
当天17时31分左右,章某下班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返回家中。途中,章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章某无事故责任。
2025年5月6日,章某的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章某所在的某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前,章某已经完成了全部的离职程序,进行了工作交接,不再是公司的员工。因此,章某发生事故时不属于在下班途中,故章某受伤不属于工伤。
人社局认定章某死亡属于工伤。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依据劳动部相关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以当日24时为准,事故发生时,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果。
法律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本案中,章某虽然在2025年4月26日下午完成了离职程序,但其与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应持续到当日二十四时。因此,事故发生期间,章某与某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界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在本案中,章某的离职手续虽已办理完毕,但在离职当日的24:00前,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章某下班后,在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老菜农:
法律有尺度,执法有温度!
@永远有多远:
事情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老板。
@铁山人家:
上下班本就算工伤,而离职回家本就算下班回家。
都市快报、大河报、深圳新闻网
昨日夕阳
19楼APP网友@潇洒JZM
@珂珂不吃糖:
昨天朋友圈刷屏了,全都是!
@海藻: 我也拍了昨天的夕阳,超美!
@mystry:
这是在哪里呀?
19楼论坛
编辑:大侠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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