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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一起酒后意外身亡补偿纠纷

2026年8月10日晚,熊某与尤某、陈某、何某同席饮酒。散席后,熊某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在桂月路发生意外,次日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悲痛的家属来到观澜街道综治中心,要求同席三人承担责任,一场因“同桌饮酒”引发的纠纷随之摆上调解桌。

调解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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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会现场

责任之争|同席者该不该担责?

家属认为,同席者明知熊某饮酒却未加劝阻、护送,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出三人各赔偿8万元;尤某承认自己是饭局组织者,愿意担责,但经济能力有限,只能补偿1万元;陈某、何某则称没有劝酒行为,且陈某当晚未饮酒、何某中途提前离场,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各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释法说理|责任边界渐清晰

中立社龙华区服务站法律专家刘志勇律师接受指派后,与观澜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道,从法律关系定性和责任分担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共同饮酒人之间负有提醒、劝告、护送、照顾等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熊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骑行电动车,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尤某作为饭局组织者,则负有比其他同席者更重的注意义务。

围绕上述分析,调解团队与各方分别沟通:一方面引导家属理性看待死者自身的过错,另一方面也让同席者明白,饮酒作陪并非“无责一身轻”。在情理与法理之间反复磨合,双方的态度逐渐松动。

一纸协议|恩怨就此了结

经过多轮协商,死者父亲最终与尤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尤某支付3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并现场签署协议书。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死亡纠纷在基层圆满化解,既没有引发上访,也没有酿成群体性事件。

“基层矛盾往往法、理、情交织,早一点介入、多一分耐心,结果就会不一样。”刘志勇律师说。这起纠纷的化解,正是市中立社坚持公益法律服务进基层的生动缩影。未来,我们将继续用专业与温情,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