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条处罚公示,揭开了南通两家小区物业收费的猫腻。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因重复收费、变相抬高收费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15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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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通州学府嘉苑融创荣润玖樟台两个小区。

目前这两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属于前期物业阶段,物业费、停车费都要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按照前期物业合同,两个小区按照0.6元/㎡·月的标准预收公共能耗费,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用水、用电能耗分摊,每年公布一次。

可现实操作却变了味。

经监管调查查实,物业在已经向业主收取公共能耗费的基础上,又在代收代缴的账目里面,再次重复收取物业用房、地下车库的能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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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笔公共开支,向业主收两遍钱。

  • 府嘉苑

物业用房用水及地下车库照明的重复收费金额合计108302.71元

因当事人物业用房无独立电表,无法对物业用房用电进行计算,故该小区总重复收费金额无法确定。

  • 融创荣润玖樟台

当事人物业用房用水的重复收费金额合计984.26元

因当事人物业用房及地下车库照明用电无独立电表,无法对物业用房及地下车库用电进行计算,故该小区总重复收费金额无法确定。

这十多万

本就是从业主口袋里收取而来

既然被认定属于重复收费

那多年来被重复收取的费用

是不是理应退还给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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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星姐

主编:芷儿

本文系南通楼市说说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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