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2025年末法人机构名单显示,截至2025年末,由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3619家。与2024年末相比,法人机构数量减少711家,变动主要集中于农村中小银行,其他类型机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
这一数据公布后,部分公众可能产生一些疑虑——农村金融服务是否被削弱、公众存款是否还安全?对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大幅减少,应全面正确地看待。如果深入理解机构数量变化背后的深层逻辑,就不难发现这正是我国金融市场加速演进和机构体系持续优化的结果。
过去一年,通过改革化险、减量提质,农村中小银行加快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经营机制正在重塑,服务能力正在提升。减量提质的目的是基于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等原则,淘汰低效能高风险机构,优化区域与业务布局,引导农村中小银行深耕县域经济与支农支小服务,与大中型机构错位发展、互补协同,从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数量减少是改革化险的结果
从产业组织理论看,一个行业发展通常会经历从分散竞争到适度集中的演进过程。过度竞争理论也表明,过度的分散不仅无法带来充分的市场活力,反而会导致规模不经济、风险分散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国农村中小银行发展历程恰恰印证了这一规律。长期以来,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偏多、规模偏小、同质化竞争严重。单个机构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在资本补充、科技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面临明显瓶颈。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些机构普遍处于规模不经济区间,边际成本高于边际收益,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
2022年至2024年,我国农村中小银行合计减少283家,三年分别减少27家、64家、192家。到2025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总数2933家,较2024年末净减少670家,降幅为18.6%,“减量”进一步加速。从全年看,全国退出市场的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数量均超300家。这符合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向优势机构集中的发展规律。
从政策导向看,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这是中小银行“减量提质”首次被写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当然,“减量”是手段,并非单纯关停机构,而是依托兼并重组、注入资本、化解不良等方式整合低效能、高风险的法人主体,化解存量风险,从而达到“提质”的目标。从具体实践看,2025年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改革驶入快车道,年内有6个省区完成省级管理机构挂牌。如2025年5月,内蒙古农商银行挂牌成立,通过新设合并方式整合全区120家法人机构。与此同时,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也大大加快。
这些实践充分说明,机构数量减少是改革化险的直接结果,而非经营失败的被动体现。总体而言,这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农村中小银行从“小而散”走向“大而强”的必然过程。
二、“减量”与“提质”同步推进
经济学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叫“集约化增长”——即不依赖要素数量的简单扩张,而是通过提升要素使用效率来实现增长。农村中小银行的改革化险恰恰体现这一理念:机构数量在减少,但每一家存续机构的经营质量、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能力却持续提升。
信贷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5年末,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72%,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回顾近年趋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从2020年末的3.88%持续下降,降幅明显。这反映出农村中小银行资产质量稳步改善、风险持续出清。
风险抵补能力方面,截至2025年末,农村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升至159.29%,同比上升2.89个百分点,较2020年末的122.19%提升超过3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持续提升,表明农村中小银行应对潜在信贷损失的能力增强,风险缓冲空间扩大。
资本充足水平方面,截至2025年末,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18%,持续保持稳健水平。资本充足率稳定达标,表明农村中小银行在资本管理方面取得成效,具备相对较强的吸收意外损失、保障存款人利益以及稳健发展能力。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2025年农村中小银行以占银行业13.5%的资产规模,发放了银行业超过四分之一的涉农贷款、超过五分之一的小微企业贷款和四成以上的扶贫贷款。农村中小银行承担了远超自身资产占比的涉农和小微金融服务责任,为乡村全面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撑。
综合来看,农村中小银行在法人机构数量减少的同时,不良贷款率下降、拨备覆盖率提升、资本充足率稳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增强,初步呈现出“量减质升”的良性发展态势。这表明,通过兼并重组、改革整合,农村中小银行整体发展质量、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得到一定程度增强。
三、公众存款安全更有保障
对于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农村中小银行存款安全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理解。
第一,兼并重组本身是风险化解的重要手段。部分农村中小银行存在股东资质弱、治理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通过兼并重组,将弱小的、经营困难的机构整合进实力更强的机构之中,实现风险的“软着陆”和有序出清。减量提质是一个“先治标,后治本”、最终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这恰恰是对存款人利益的最好保护。
第二,改革后的机构实力更强、经营更稳健。兼并重组后的农村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得到增强,公司治理更加规范,风险管理更加集中统一,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稳步提升。存款人面对的将是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的金融机构。这样的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保障存款安全,有能力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三,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我国已经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广大储户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由存款保险全面保障,安全无虞。无论农村中小银行如何改革重组,储户的合法权益一直都受到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即便是近期被接管的武汉众邦银行,其对个人存款无论金额大小,本息都予以全额保障。
展望未来,减量提质仍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主旋律。2026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减量提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2026年年中工作会议表示,将“督促金融机构加快改革转型、实现错位发展,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行业生态”。预计下一步我国将持续压降风险边缘机构和高风险机构,牢牢守住不发生“爆雷”事件底线,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银行将在“数量减、服务增”的道路上持续迈进,数量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健全、风险更加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加速形成。农村中小银行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深耕县域和农村市场,加快探索“小而美”“小而强”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总之,2025年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大幅减少,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的自然结果,是“减量提质”政策导向的具体体现,符合产业组织理论中“从分散到集中”的发展规律。数量减少的背后,是经营管理质量的持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稳步提高。社会公众不应被“数量减少”的表象所迷惑,而应看到农村中小银行在改革中焕发出的生机与活力。公众存款不仅没有因为机构数量减少而变得更加不安全,反而因为机构的整合优化而获得更加坚实的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化险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银行将以更加稳健的姿态、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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