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记者 王林曦 王可欣)8月21日,“男子离婚后疑因复合不成杀害前妻”案在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1月8日凌晨,江苏兴化徐某被前夫冯某某使用水果刀捅刺左颈部一刀,致左侧颈内静脉、左侧颈总动脉破裂大失血死亡。据起诉书显示,冯某某交代当天想说服徐某复合,与自己共同居住,遭拒绝后动手。案发后投河自杀失败选择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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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和李圣律师(右一)

本案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在接受维度新闻采访时表示,冯某某自首之后,按法律规定来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意味着“应当”或者“必须”。此前一些案件中,即便凶手自首,仍被处以极刑,关键还要看犯罪情节是否及其恶劣。

“自首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我们认为冯某某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因此不满足完全自首的情况。另外,一个人究竟是畏罪想躲避处罚,还是真心实意悔改,我们认为还是有区别的。因此,我们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再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