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被前夫杀害案明日开庭:生前遭家暴、被GPS定位、离婚后仍被迫同住;姐姐:唯一诉求是死刑,一分赔偿都不要
“一分赔偿都不要,只求判死刑”:她放弃大学、养活全家18年,离婚两个月后被前夫一刀刺死
2026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江苏兴化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
36岁的徐某已经不在人世。杀害她的,是和她共同生活了18年的前夫冯某东。
从初中时代的追求,到高中毕业后的订婚,再到2011年的登记结婚。18年,徐某为这段关系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一人挣钱养活全家,生下一男一女。
然后,她被他用一把水果刀捅进左颈部,刺破左侧颈内静脉和左侧颈总动脉。他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呼救。她当场死亡。
徐某的姐姐在开庭前说了一句话:“我们的唯一诉求就是判处冯某东死刑,一分赔偿都不要。”
不要钱。只要他死。
一、一个被“爱情”改写的人生
徐某和冯某东是初中同学。
从初中开始,冯某东就一直纠缠、追随徐某。徐某成绩优异,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但冯某东没考上。他和他家人轮番劝说徐某“读书无用”。最终,徐某不顾家人阻拦,退学,和冯某东订婚。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次牺牲。为了他,放弃了大学。
徐某的姐姐说,娘家人从一开始就不满意男方——“觉得他不爱说话,不是那种上进类型的人”。
订婚期间就出过事。冯某东突然上门要求退婚,说徐某“不能生育”,要把礼金首饰全部带走。徐家当场添钱凑了三万退回去,要求他“以后再也不要踏进我家大门”。
后来查出来,问题出在冯某东自己身上。冯家人又上门求复合。念及多年感情,徐某重新接纳了他,陪他治疗了两年,然后登记结婚。
她以为这是爱情的考验。她不知道,这是噩梦的开始。
二、18年的牢笼:家暴、GPS定位、打到失忆
婚后,徐某成了一家服装店的店长,全年无休,一人挣钱养全家。
冯某东呢?一个月挣三四千,全花在喝酒聚会上,不够自己挥霍。家里的吃穿用度、孩子的学费,全是徐某在扛。
但他对她的要求,苛刻到了极致——不许她交任何朋友,不许她上班后外出聚会。
他在她车上装了GPS定位器。她去哪,他都知道。
2023年,仅仅因为看到徐某手机里有一个小学同学的微信,冯某东抬手就打。徐某的姐姐说,妹妹曾被殴打至失忆。
更早的2014年,因为琐事争吵,冯某东把徐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塞进车里,高速飙车,扬言要“同归于尽”。中途把徐某独自丢在偏僻的路边扬长而去。
每一次,徐某都忍了。姐姐劝她离婚,她心软,顾及两个孩子,没有离成。
“只要他不动手打我,什么都能忍。”这大概是徐某18年婚姻里最真实的内心写照。她不知道,忍让换不来慈悲,只会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
三、离婚,不是解脱
2024年底,徐某终于提出离婚。
2025年7月17日,两人首次登记离婚。冷静期到8月18日。
但离婚冷静期,没有冷静。
8月22日凌晨,徐某和朋友去KTV唱歌。冯某东通过GPS定位找到她,当场施暴。警方只做了批评教育。
9月1日,两人正式协议离婚。
离婚当晚,冯某东再次通过GPS定位,发现徐某与王某某约会。他把她打到全身37处伤——面部红肿、浑身淤青,头、胸腹、四肢多处肿痛。徐某姐姐说,妹妹一度被打到昏迷。
徐某在聊天记录里对姐姐描述:“头上肿好多地方,肚子背后都疼,被踢的,大腿上全是伤。”
冯某东威胁她:敢报警就杀了你。最后是姐姐帮她报的警。
可报警有什么用?批评教育。再报警,还是批评教育。
离婚后,冯某东持续纠缠。他到徐某母亲家围堵,威胁要伤害她和家人。他以自杀相逼。徐某为了不连累家人和孩子,被迫回到原住处同居。
一个已经离婚的女人,为了家人的安全,被迫和前夫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姐姐曾建议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徐某说:“没事,赶紧把婚离掉了就没事了。”她以为,解除婚姻关系就解脱了。
她错了。
四、最后一刀
2025年11月6日,冯某东发现徐某仍与王某某保持联系,且徐某提出要搬离住处。
劝说无果后,他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她再不同意继续一起生活,就杀了她,然后自杀。
11月7日17时07分,他买了一把水果刀。
11月8日凌晨1时许,两人在家中商谈。冯某东提出继续共同生活,徐某拒绝。
他持刀捅进她的左颈部,刺破左侧颈内静脉和左侧颈总动脉。她大失血。他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呼救。
她死的时候,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刚刚入睡。
行凶后,冯某东把徐某手机里的钱转走。徐某母亲打电话问女儿为什么不接电话,他撒谎说“在睡觉”。
从凌晨1点杀人到早上8点报警,中间隔了7个小时。7个小时里,他转走了钱,骗过了家人,然后去投河自杀。
自杀失败。11月8日8时03分,他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
五、“不能因自首就从轻”
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冯某东“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徐某的姐姐说:“非常不认可。”
“冯某东自从听到我妹妹有和他离婚的想法后,就多次威胁,说如果不复合就让我妹妹尝一尝家破人亡的滋味,还说要伤害两个孩子、杀我妹妹。我妹妹是出于对孩子保护的考虑,离婚后才迫不得已跟他回到原本的家。”
“从凌晨1点行凶到早上8点报警,中间长达7小时。其间母亲打电话询问徐某下落,冯某东还刻意撒谎,谎称徐某熟睡听不见。他想要杀害我妹妹很久了。”
“一审开庭前,对方的家人多次找到我们家要求写谅解书,我们不会谅解,我们家人要的就是为妹妹讨回公道。”
不要赔偿,不要钱,只要死刑。
徐某生前给姐姐留过一句话:“要过好剩下的日子。”
她以为离婚了,剩下的日子终于可以好好过了。
她不知道,剩下的日子,只剩两个月。
一个放弃大学、养活全家18年的女人,被家暴、被GPS定位、被控制社交、被打到失忆、被打到37处伤、被打到昏迷——然后,被一刀刺死。
一个从初中就开始纠缠她、让她放弃前程、让她养了18年、打了她18年的男人,在她终于鼓起勇气离开之后,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
然后,法律说:他自首了,可以从轻。
徐某的姐姐说:“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这不是一个“感情纠纷”。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长达18年的系统性控制、虐待和最终的屠杀。
如果自首就能从轻,如果“感情纠纷”就能减刑——那每一个被家暴、被跟踪、被杀死的女人,她们的死,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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