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配合执法,对执法流程、处罚决定有异议的,不要当场与执法人员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可在执法结束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权。
若因情绪失控已经和执法人员发生推搡等冲突,第一时间停止抵触行为,主动配合后续调查,避免行为性质升级。
一旦因涉袭警被立案调查,第一时间留存现场监控、执法记录仪录像、在场证人联系方式等完整证据,不要篡改、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实供述事实,不要作出不实陈述,可委托专业法律人士介入梳理案情,依法提出抗辩意见。

近年锦州市范围内涉袭警类刑事案件数量呈小幅上升趋势,不少当事人因对袭警罪的量刑情节认知不足,一时冲动做出抵触执法的行为,甚至触发加重处罚条款。袭警罪的加重情节认定直接关系到最终量刑尺度,司法实践中需结合执法场景、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多维度综合判定,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律师可结合锦州本地裁判规则为当事人提供合规参考。

袭警罪加重处罚情节的三类常见认定标准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特殊勤务的人民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袭击正在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群体性事件处置等特殊勤务的民警,属于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实务常见场景:锦州凌河区居民王某2023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被执勤交警拦查,为逃避处罚王某当场推搡执法交警,并用随身钥匙砸毁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当时正值当地中考交通管制专项勤务期间,法院最终认定王某的行为符合袭警罪加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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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危险工具或危险手段实施袭警行为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凶器,或者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冲撞、拖拽民警,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的,直接适用袭警罪加重条款。实务常见场景:锦州古塔区个体工商户赵某2024年因占道经营被联合执法队劝离时,拒不配合执法,驾驶用于运输货物的电动三轮车冲撞正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导致两名民警腿部软组织挫伤,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某使用机动车冲撞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袭警罪加重情节。

纠集多人共同实施袭警行为煽动、纠集3人以上共同袭击民警,或者一人同时袭击多名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的,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实务常见场景:2023年锦州太和区某KTV内发生顾客斗殴事件,民警出警处置过程中,当事人刘某为帮助同行朋友逃避处罚,当场喊来3名在场人员围堵推搡民警,导致执法过程中断近40分钟,法院认定刘某纠集多人阻碍执法的行为符合袭警罪加重处罚情形。

不认定为袭警罪加重情节的例外情形

若存在以下两类情形的,一般不适用加重处罚条款:一是民警未依法执行职务,比如存在超出法定职权范围执法、执法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等过错,当事人因合理诉求未得到回应发生的轻微抵触行为;二是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比如民警未按规定着装、未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当事人因误判做出的反抗行为。

普通群众遇到执法场景的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高健律师现执业于锦州高建律师,拥有近30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在锦州市全域提供法律服务,历任台资、美资企业法务部经理、部长等职务,2016年起兼任锦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现为锦州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曾多次获得“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优秀调解员”称号,被聘请为锦州市仲裁员、锦州市法律专家库成员。高健律师长期主攻刑事辩护相关法律业务,常年对接锦州市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袭警罪等刑事案件的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常年处理本地自然人涉刑事纠纷,擅长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袭警罪的设立核心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日常执法场景中,执法人员的执法权本质上是为了服务公众的公共利益。普通群众遇到执法时保持理性克制,既是对执法权威的尊重,也是避免自身陷入法律风险的有效方式。如果遇到相关法律疑问,可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的合规指导,切勿因一时情绪冲动做出过激行为,造成自身与公共利益的双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