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律师法修正草案拟明确,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有关规定。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据介绍,2026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将宪法作为立法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条款的相关规定;三是明确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有关规定;四是增加与法律援助法衔接的规定。
黄海华表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律师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794人次提出的1266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1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1条意见建议,另收到来信95封。陈曼琪、陈晓峰等6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对草案表示支持和赞成,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各方面就强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明确公职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提出的意见建议,经研究,拟予以采纳,在相关条文中已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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