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现场 王峰摄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会现场 王峰摄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5日至28日将在北京举行。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通报了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

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

关于医疗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立法目的进一步体现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二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有关规定。

三是充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有关规定。

四是细化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结算要求。

五是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

六是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2026年4月30日至5月29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还有社会公众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明确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的对象范围、完善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提出意见建议。

“对上述意见,我们作了认真研究,拟作出相应修改完善。”黄海华说。

医疗保障法草案在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有何修改完善?

黄海华介绍,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社会关注度很高。在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有关制度要求。

他指出,草案三次审议稿积极回应各方意见,根据有关改革精神和实践做法,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时,除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企业、专家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

同时,草案还对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作了规定,为相关改革和工作推进提供法律依据。

完善跨国破产制度

关于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

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

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

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

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

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如何完善重整制度,更好发挥重整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

黄海华介绍,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法规定的重整制度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完善:

一是明确临时保护制度,保障包括重整程序在内的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二是完善重整申请制度,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当事人既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并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时的听证制度。

三是加强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及时向相关当事人披露参与重整程序所必需的信息,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规范重整投资人招募,明确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重整投资人实行公开招募。

五是完善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的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当事人在重整中的合法权益。

六是增加关于重整前协商的规定,明确重整前协商包括当事人达成重整协议和制定初步重整计划草案预先表决两种方式,并明确两种方式进入重整程序的法律后果,做好与重整程序的衔接。

完善银行风险处置制度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立法目的,增加规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是与金融法草案做好衔接,将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拆分成“监督管理措施”和“风险处置”两章,完善风险处置制度。

三是强化监管要求,完善监管举措,增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等规定。

四是压实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规定。

五是完善法律责任有关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从哪几个方面强化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

黄海华介绍,近年来发生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希望进一步压实银行业监管机构保护银行业消费者的职责,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他指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增加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

二是增加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种类,包括不得通过挪用资金等方式侵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等。

三是增加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损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