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长敏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珠海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其相关从业行为也将被海事监管部门纳入重点关注范畴。
该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船员岗位操作合规性要求的具体执法举措,将对涉事船员的后续水上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被处罚人名称吴长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501*******1413 违法案由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3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1 作出处罚机关珠海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船员吴长敏,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3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1*******1413,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珠海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长敏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吴长敏,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与双湖路交叉口南150米。
事件点评
本次珠海海事局对船员吴长敏的违规操作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船员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公司的日常运营、合规资质及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相关航运主体可借此强化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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