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关于“两名乘客三个座位”的讨论还在继续。两名女孩买了3张火车硬座票,其中一个座位用来放置零食,一名无座乘客想坐被拒,找乘务员帮忙协调也未得到支持,“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一件小事引发热烈讨论。网民、媒体、12306客服纷纷发言,经过一番讨论,公众不但没有达成共识,反而越发困惑。有着明确规则的问题演变成一场 “罗生门”。

此事的核心焦点在于,两名女孩使用第三人的身份信息购买到第三张车票,在持票人未乘车的情况下,她们作为购票人是否具有相应座位的使用权。

有网民基于“谁花钱,座位就属于谁”的朴素认知,认为座位属于两名女孩,要求她们让座是道德绑架。也有网民认为,无座票与有座票票价相同,乘客应当“有位就坐,来人就让”。明明有空座,放着行李也不让人坐,观感不好,更不公平。

有媒体援引铁路方面相关负责人此前的公开发言,“只要乘客没有退票、改签等操作,那么这张票就是属于乘客本人的,乘客有权授权其他乘客使用该座位”,认为两名女孩对三个座位拥有使用权。

12306客服的回应,也没有起到“一锤定音”作用。他们先是称“乘客购买了几个人的车票,这几张票都属于购票者”,后又称座位属于持票人,即便持票人未上车,所有权也属于他,“是否允许其他旅客使用,需由持票人自主决定”。

虽然从结果上看,两个回复都支持两名女孩占用空座,但前者说座位属于购票人,后者说属于持票人,其中的矛盾让人困惑。同一系统的客服关于座位归属的表述都不能做到一致,其回复的准确性难免让人生疑。这样的解释,也背离了实名制购票的初衷。

“两名乘客三个座位”本不是复杂问题,一番热烈讨论,却未能有效解开疑惑,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关各方判断此事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只是基于个人直观感受,对于观点的论证也多基于相关人士的“二手解释”,而不是直接对照规则。

持票人未乘车,其座位使用权到底归谁?《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明文规定“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既然持票人并未乘车,该车票对应的座位就属于 “票、证、人不一致”,应当按无票处理。在座位紧张的情况下,无座乘客有理由要求两名女孩让座。如果乘务员业务熟练,帮助乘客协调,那么也就没有了现在的争论。事实却是,本应遵照规则行事的工作人员,反而忽视了明文的规则,让关于“两名乘客三个座位”的争论,成了一笔糊涂账。

参与公共话题讨论,应当多一些规则意识,在规则范围内讨论问题,尽可能避免基于个人感受判断是非曲直。如此,讨论才更有意义,更有助于达成共识。

此事关乎乘客利益,公众关注度极高。持票人未乘车,其座位使用权到底归谁,应当有明确说法。铁路部门应该及时出面,用具体规则条款作出权威解答。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