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完这起案件的判决,心里都憋着一股疑惑: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持续卖淫近50次,危害这么大,为什么最终只判了一年九个月?
近日,贵州长顺县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全网争议不断,核心矛盾就在于大众的朴素认知,和法律的量刑标准,存在很大偏差。
这名女子早在2019年就已经被医疗机构确诊感染HIV病毒。她清楚知道艾滋病传染性极强,可依旧无视公共卫生安全,肆意妄为。
从2024年12月开始,她在当地出租屋内私自从事卖淫活动。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查实的交易次数高达50次,频次非常密集。
全程没有任何公开信息显示,她曾主动告知嫖客自己的患病情况,也无法证实每次交易都做了安全防护,高危风险拉满。
2025年12月,她在出租屋内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落网后,该女子没有狡辩,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2026年6月,当地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提起公诉,八月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3000元。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直呼太轻,50次高危交易,牵扯数十人,一旦造成病毒扩散,后果不堪设想。这份担忧,完全能理解,普通人的是非观从来都是最朴素的。
但我们客观看待法律判决,其实这已经是兼顾轻重情节后的合理结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性病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明知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就构成犯罪。
不需要造成实际感染后果,就可以定罪处罚。而本案没有查实任何一名嫖客被感染HIV,这是量刑没有从重加重的关键原因。
这里要重点科普一个关键区别,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法律常识。如果后续有嫖客被证实因本次交易感染艾滋,案件性质会直接改变。
届时会不再按传播性病罪论处,而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艾滋感染等同于重伤,量刑会直接提档升级,后果严重得多。
法院本次判决,已经考量了她多次作案、潜在危害极大的从重情节,同时也采纳了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最终做出了折中判决。
说实话,这份判决合法合规,但也确实戳中了大众的不安。法律讲的是严谨条文,老百姓看的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隐患。
50次高危交易,相当于埋下50个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没人能保证这些风险不会后续爆发,这也是大家难以释怀的核心。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客观看法。抛开法条不谈,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你觉得这个量刑是合理合规,还是明显偏轻?
A 合理,依法量刑、轻重有度 B 太轻,危害极大应该重判,评论区说说你的观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