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张家口召开,本次会议由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分开幕式、专题讲座、交流研讨、闭幕式四个环节进行,主题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河北省环境资源法治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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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周保刚,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赵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洪涛,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曹雪刚,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南振兴,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日华,怀来县县委书记杜京出席会议并致辞。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云峰主持会议。

会上,杜京在致辞中指出怀来县明确“生态第一”发展导向,聚焦深耕官厅水库生态保护、流域综合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坚决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期盼进一步深化与研究会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周保刚围绕着力推动全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提出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立法成果,推进新阶段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曹洪涛在致辞中指出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水平,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振兴回顾了过去一年研究会在学术研究、智库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从坚持政治引领、激发学术创新、厚植人才根基、深化协同联动四个方面提出工作构想。赵强表示将继续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深化同省法学会、立法司法机关的协同协作,持续搭建学术交流、课题攻关、人才共育的合作平台,着力培育既懂法律又懂生态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为法治河北、美丽河北建设贡献力量。孙日华向与会专家学者,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怀来县委县政府、怀来县人民法院致以诚挚感谢,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研究会工作,同心同向为全省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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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刚对与会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全面介绍了张家口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十年深耕历程,并表示张家口法院将紧扣“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文化兴市”总路径,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以更高的战略定位、更强的专业能力、更实的履职成效,全力护航“首都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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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报告环节由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系主任、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葛丽明主持。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碳中和研究院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劲进行授课。汪劲以《<生态环境法典>的适用与环资能领域法律实务拓展》为题,从司法实务视角切入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研究,围绕法典创新概念原则制度、义务规则实务落地、法律责任制度创新、民行刑责任门槛与责任交叉防控四大模块展开深度解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理论指引和专业实务参考。

交流研讨阶段,参会代表围绕三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生态环境法典整体适用与河北省区域特色。聚焦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针对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衔接修订、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新污染物监管等具有河北地域特征的法治实践问题进行深入探析。“十五五”绿色发展规划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与循环经济。围绕河北地方立法实施、绿色标准落地、产业降碳转型、绿色财税金融支撑、节能环保产业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理论阐释与对策研究。环境执法、司法与基层治理。立足生态环境法典制度规范体系,进行智慧环境监管创新、生态修复司法适用、碳排放管控法律规制、公益诉讼协同、矿山生态损害赔偿等执法司法实务与基层治理路径实践有益探索。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着眼制度机制完善、执法司法衔接建言献策,碰撞思想火花,凝聚法治共识,形成一批既有理论深度、又贴合河北实际的高质量成果。

本次年会面向全国征集论文580余篇,评选出一等奖29篇、二等奖60篇、三等奖若干篇,年会现场为获奖作者代表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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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北省法学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地质大学有关领导,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院检察院等专家学者和优秀论文作者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稿件来源: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