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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馆吃完饭就“跑”了

老板该怎么找这样的顾客算账呢?

近日,“餐馆未打码曝光多名逃单顾客照片”一事,冲上热搜。陈先生在浙江台州开了一家餐馆,面对店内常常出现的逃单行为,忍无可忍的他在店内张贴了近期4名逃单顾客的相片。相关视频被他发布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逃单顾客有错在先,支持商家曝光维权。还有网友认为,虽然逃单不妥,但商家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

店主张贴逃单顾客照片引争议

据纵览新闻此前报道,浙江台州的餐馆老板陈先生在网上发布的多段视频显示,店内的墙上贴着4张监控截图照片,有男有女,照片上还写着“忘记买单”或“没有买单”。

视频配文是,“做餐饮真得很辛苦,吃饭给钱也是应该的,希望所有忘记买单的人早日过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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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纵览新闻联系到陈先生,他告诉记者,事情的起因是上个月有一名三四十岁的男性顾客到店就餐,共消费90多元,顾客扫码结账后,当着服务员的面输入了密码,结果店里没有收到钱,他怀疑对方可能使用了有问题的卡,或设置了延迟支付。这位男顾客穿着时髦体面,却做出逃单的行为,让他十分气愤。

陈先生说,他一怒之下将近期就餐未结账的顾客照片打印出来,张贴在店里进行曝光,至今已有十多天。

他曾考虑过,这样做到底合不合适,经过几天的犹豫,还是决定将这些逃单顾客“晒”出来。对于曝光的目的,陈先生认为很简单,就是希望这些人或其家人、朋友能够看到,促使对方回来结账。

陈先生还称,按照店里规定,如果发生逃单的情况,是要处罚负责的员工,这是员工入职之初就专门强调过的,但自己并不忍心真的扣罚,每次罚钱起到警示作用后,他会在下次发工资时给员工补回来。

刚开始,陈先生想曝光6名逃单顾客的相片,他解释说,因其中两人消费并不高,而且一位上了年纪,另一位穿着打扮确实像遇到困难,他就只“晒”出了4名顾客的照片。

陈先生还强调,如果顾客确有困难,在店里点一些米饭、面条之类的主食,没有结账他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些逃单的顾客,衣着体面,点的东西都在百元左右,还选择逃单,他无法接受。

对于网上的争议,陈先生称已经注意到,目前不考虑将这些照片撤下。他也否认是在炒作吸引流量,自己的店已开了快15年,店里生意很好,不需要靠这种手段炒作。

对此,有网友表示,逃单顾客有错在先,支持商家曝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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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虽然逃单不妥,但商家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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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商家维权事出有因 但存在法律风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表示,从法律上看,顾客与商家之间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不付款属于违约,商家有权要求支付餐费并赔偿损失。如果逃单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虚构事实、隐瞒无支付能力,或多次逃单、数额较大,还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诈骗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逃单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可能引发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陈先生的曝光也不是一时义愤之举,他曾“经过数天的犹豫”,考虑到“这样做确实有些不合适”,在贴出照片的同时,他也在备注里做了“忘记买单”和“没有买单”的区分。这些细节,让人看到,一个餐馆老板在维权时的小心和无奈。正因为此,才会有很多网友对陈先生的行为表示支持,“连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肖像权?”“都吃霸王餐了给大伙晒一晒怎么了?”公众的情绪,代表了一种朴素的正义。

但从法律角度而言,陈先生的行为确实越界了。李泽瑞解释,这是因为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不会因为对方有过错就消失。侵权和违约是两条独立的法律关系,商家不能用违法的方式去追讨,否则自己也会面临法律风险。如发现顾客逃单,商家可以保留店内就餐证据包括监控视频、点单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商家未经打码公开逃单者清晰肖像与监控画面,即便维权事出有因,也存在法律风险。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公开他人肖像。商家私自曝光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维护公共利益”等法定合理使用情形,不构成免责事由。而人脸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商家未经同意擅自公开,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此外,若内容扩散后引发网友人肉搜索、辱骂攻击,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商家将构成名誉权侵权

逃单虽可恨

维权却也不能以侵权为代价

明知可能被告,却执意不改。这份倔强背后,是一个小本经营者积攒了多年的委屈——兢兢业业开店,却不时被人“吃白食”,如果一些人确实遭遇困难当然可以免费赞助一下,问题是,有的人衣着体面、点了上百元的东西就是不付钱,这怎能不让人气愤?

新京报评论认为,这一事件,折射出小微商家维权的某种现实困境。面对小额逃单,如果报警,几十上百的事有些不值当,何况当事人已“逃”,单是把对方找出来所要付出的成本恐怕就超过了逃单金额;走诉讼程序又耗时费力,成本甚至更高。由此就导致一些餐馆不惜以侵权来维权。维权的初衷是追回餐费,倘若因为过激曝光反过来背上侵权官司,反而得不偿失。

中工网表示,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共鸣,也提示有关方面,是否能有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让商家不必为维权耗费太多精力?现实中,那些驱车上千公里只为向“仅退款”顾客要个说法和公道的商家,也着实让人心酸。

红网发文认为,大众朴素正义感,源于对小本生意的共情。但是网络“私刑式正义”,很容易越过法律的护栏。一边是小店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一边是个体不可被随意剥夺的人格权利。真正的困境就在于此:我们既不愿老实经营者白白吃亏,也不希望以突破规则的方式去讨要公道。怎样让普通人不必在吃亏和犯错之间做选择,才是这件事留给我们最值得深思的问题。逃单该追责,但伸张正义,终究不能交给屏幕前的众声喧哗。个体的委屈值得被看见,可网络舆论的狂欢,替代不了制度给出的答案。只有让受害者拥有合法可行的维权路径,才不用普通人被迫在吃亏和越界之间艰难取舍。

央广网发文指出,逃单虽可恨,维权却也不能以侵权为代价。以错“治”错,看似解气,实则可能将自己置于被动。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维权也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拿到证据后及时报警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这比“网络公示”更有效、更安全。唯有敬畏法律、依法维权,才能真正既护好自家生意,也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恶意逃单”可耻

维权十分必要

但要讲究方式方法

用文明、理性赢得秩序和公道

千万不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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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秋煜

综合 | 纵览新闻 新京报 央广网 中工网 红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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