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氢能与核聚变能列为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给氢能产业培育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应紧紧围绕氢能在能源体系和产业体系中的战略定位,构建并优化氢能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将氢能产业打造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氢能在能源体系和产业转型中的战略定位
我国是传统制氢用氢大国,主要由化石能源制氢。《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显示,2024年中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达3650万吨。在能源属性得到确认前,氢气一直作为化工原料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氢的能源属性被确认,在于其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关联紧密,能够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从国家能源体系构成、终端绿色低碳转型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动能三个维度,确立了氢能的核心战略定位。伴随着顶层政策文件陆续出台,氢能在我国能源体系和产业转型中的战略定位日益明晰,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核心,成为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
可再生能源制氢是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是对现有能源体系形态的有效补充。
一方面,我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优越,但电力具备难以储存的特性,制约风光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依托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实现难以储存的电能向可储存氢能的形态转换,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落地应用开辟了新路径。
另一方面,未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占比将持续提高,当前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储能模式,将难以匹配系统调峰的现实需求,亟须发展大容量、长周期储能技术,氢能是具备现实可行性的重要储能介质。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制备氢能,充分发挥氢能的储能属性,既能够在时间维度平抑能源系统波动,也可实现多品类能源的双向转换。氢能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近乎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也决定了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必须与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深度耦合。
绿色氢能是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可为“难脱碳”环节减排提供有力支撑。氢能最重要、规模最大的应用场景是工业。
在我国,氢气作为石化化工行业重要的生产原料,广泛应用于合成氨、合成甲醇、炼油等产品生产和工艺过程。
如前文所述,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超过3600万吨,供给端以煤制氢为主、天然气制氢为辅。以可再生能源制氢逐步替代化石能源制氢,是上述产业生产环节实现碳减排的核心路径,也是氢能最具发展潜力的应用场景。可再生能源借助氢能这一载体,替代工业难脱碳环节的化石能源,既是工业减碳的根本路径,也能够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与此同时,全球航运减碳约束持续收紧,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的绿色氢氨醇,作为船用替代燃料,同样是氢能重要的应用方向。
“十五五”时期氢能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
近期,国家相继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等专项文件。在确立氢能未来产业定位之后,对“十五五”时期氢能、绿色氢氨醇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推进路径作出进一步细化部署。
新能源非电利用加速落地,为氢能产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是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任务之一。当前,发电仍是新能源最主要的利用形式,但发展过程中面临就地消纳空间有限、外送通道与电网承载能力不足等现实约束。为持续做大新能源利用规模,政策层面大力支持新能源非电利用,提出“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实现倍增”的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对该倍增目标作出量化设定: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制氢是新能源非电利用的重要实现路径,两份规划同步锚定发展指标,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
配套的非电利用保障政策也相继出台。8月1日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将非电消费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一并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管理范畴,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属于非电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有效撬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市场需求,为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碳达峰进入攻坚期,绿色氢氨醇在重点领域降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牵引下,提高重点用能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既是降碳工作的重点,也是现实难点。受成本、技术等多重条件约束,过去我国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十五五”作为碳达峰攻坚阶段,可再生能源替代的现实紧迫性显著增强。绿色氢氨醇是重点行业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的重要载体,将可再生能源转化为氢、氨、醇产品,以原料或燃料形式应用于工业、交通等领域,完成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对于拓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场景、推动重点领域深度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重点行业提出节能降碳硬性约束。《“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细化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推动煤化工项目与绿电、绿氢耦合发展;优化原料与用能结构,推广清洁低碳氢替代化石制氢。总体来看,上述政策的核心逻辑是推进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作为原料、燃料、热源的化石能源,将有效拉动绿色氢能的市场需求。
加强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氢能产业链布局提供保障。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对氢能和绿色氢氨醇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较为清晰的阶段性安排。
一方面,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实施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发展工程。因地制宜体现为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差异,对生产基地和工程实行差异化定位:东北地区规划建设的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产品以外送为主;黄河“几字弯”、华北北部、天山北麓等地区布局的生产基地,则以就近利用为主。
另一方面,统筹规划绿色氢氨醇储运体系,在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配套布局输氢管网,意味着“十五五”时期我国氢能输送网络规划建设进入启动阶段。同时提出加强重点区域港口、机场绿色燃料加注和转运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氢氨醇终端应用提供硬件保障。
“十五五”培育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
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十五五”时期,应以未来产业培育的视角,系统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产业持久竞争力保驾护航,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为牵引统筹氢能生产和应用布局,以国际合作拓展技术和产业发展空间。
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
技术创新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氢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紧密关联,产业链条长,带动效应强,是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相互促进融合的有效范例。“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加强创新资源统筹,鼓励产业链协同创新,通过氢能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巩固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势。
一方面,以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为牵引,推动氢能领域前沿技术创新。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是支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技术。通过绿色氢氨醇柔性离网制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以及电解制氢装备对新能源波动性更高适应能力等技术水平的提升,强化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水平。同时,在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实践过程中,应前瞻性探索氢储能作为长时储能技术的可行性,开展技术示范应用,为提升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韧性提供潜在支撑。
另一方面,以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契机,强化形成新的技术优势。氢能作为原料或燃料进入传统工业生产流程需要技术创新或工艺优化,是传统产业形成新竞争力的难得机遇。“十五五”时期,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引领的氢能相关技术创新会加速出现,比如,在钢铁行业中,利用氢气代替焦炭作为高炉炼钢的还原剂的技术突破;在高温制造业中,天然气燃烧供热流程掺混氢气和氨气的技术突破;在发电行业中,煤电掺氨、氢氨燃机等方面的技术突破。这些技术方向也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甚至是颠覆性。未来国家在创新支持方向上,除了关注前沿技术创新外,也应重点关注传统产业转型中的新的技术工艺和创新形态。
科学布局氢能供给体系,实施综合性试点示范。
“十五五”时期,我国氢能发展布局已较为清晰,可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开展示范探索,为技术迭代和模式创新提供更有力支撑。
一是科学布局生产基地。“十五五”期间,为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我国将加力推进“西能西用”,通过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非电利用等方式实现这一目标。规模化实施可再生能源制氢,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这一时期氢能生产布局会相对集中在风光大基地。在方式上,通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布局,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同时推动绿色氢氨醇产业与规模化制氢基地相协同,实现产能协同和生产力布局优化。
二是同步开展运输体系规划布局。在风光基地集中布局氢能和氢氨醇生产,需同步做好外送的基础设施布局,目前看来管道输送是更为安全经济的选择。“十五五”时期,按国家规划已经布局了部分输氢管道建设,也应充分做好利用存量油气管网输送绿氨和绿色甲醇的布局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绿色燃料输配网络。
三是探索建立氢能产业先导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托科教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地区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从氢能产业发展阶段和目标任务看,我国具备在风光大基地先行建立先导区的基础和条件。未来可依托先导区开展区域性氢能制取和应用试点,实现多场景大规模应用、多技术路线协同、上下游联动示范等目标,对于开展全方位技术验证和迭代创新,探索商业化模式都十分必要。
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规则标准衔接互认。
氢能已成为能源国际合作的重要议题,未来将成为我国拓展能源贸易和投资网络的重要抓手。氢能和绿色燃料的出口既是我国商品的输出,也是我国绿色发展模式和中国方案的有效输出。
一是大力推动绿色燃料出口。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共识下,各国电力、工业和航运等领域低碳转型会对绿色燃料产生大量需求,推动国际绿色燃料市场和贸易体系快速形成。7月,我国绿氨产品经过国际标准认证后出口韩国,这是我国首例绿色燃料规模化出口,也体现出我国绿色燃料生产供应具备较大潜力,我国应把握难得机遇,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二是加强规则标准建设和衔接。“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动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完善和衔接互认”。在此次绿氨出口中,获得国际标准认证是交易达成的基础保障。未来我国在做好氢能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氢能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主导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部分标准,参与国家间标准指标互认等工作。
当前,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权已经演变成话语权竞争的手段和工具。我国应充分利用好现有多边机制和能源国际合作机制,在已有机制和合作框架下主动设置氢能合作议题,推进氢能及其相关产品绿色标准和规则的衔接互认等工作,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氢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关键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信息部副部长、研究员 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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