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实习生 黄英姿
8月20日,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和湟源县文体旅游局联合发通告明确,严禁擅自进入湟源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登山探险活动。
通告称,近期,湟源县域内华石山凭借独特自然风光,吸引不少游客、户外爱好者前往登山、徒步、探险。华石山属于未开发区域,山体陡峭、沟壑纵深,海拔落差大,高原气候瞬息万变且区域内有野兽出没,山岭内多处存在通信信号盲区,无游览步道、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极易发生迷路、失温、坠崖、滑坡、失联等安全事故。同时该区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违规进山会造成植被破坏、垃圾污染等生态问题。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湟源高原生态环境,规范户外出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湟源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各类户外行为
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进入湟源县未开发未开放的高山、峡谷、林区、草原、生态红线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开展登山、徒步、穿越、露营、野炊等各类户外活动。
2.严禁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民间团体、私家领队、导游组织、推介、带队前往未开发区域开展登山探险活动;严禁私自招揽游客、违规带路、收费引导人员进入管控区域。
3.严禁私自开辟山野路径、损毁植被、丢弃垃圾,从事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强化安全出行风险防范
广大游客及户外爱好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分清游玩与探险,杜绝盲目跟风网红野路线。出行前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选择丹噶尔古城、日月山等正规对外开放的景区开展游览活动。华石山无旅游接待条件,不具备登山游览基础,请勿擅自前往,避免发生意外。
三、明确法律责任与风险自担
凡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华石山等未开发管控区域,或违规组织相关活动,拒不服从劝阻管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凡擅自进入上述区域遇险求助的,所产生搜救、交通、物资、医疗等全部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及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人身、财产相关风险损失由参与者自行负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敬畏高原自然,守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文旅环境。
本期编辑 陆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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