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个孩子53个"官职":被托付的责任,比响亮的头衔更重要。
"饮水机长""窗台台长""前门管理员"——四川一位小学二年级的班主任,给班上51个孩子一口气设置了53个班干部岗位。
我看了这条新闻下面的评论,评论区里点赞和质疑都有。点赞的说老师用心良苦,质疑的说这是不是在培养"官迷"。
我倒觉得,这些争议的焦点有点跑偏了。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当不当"官"的问题,而是——当一个孩子被赋予一份具体的责任时,他身上究竟会发生什么。
这段时间我正好在翻托马斯·戈登的《顶好父母——培养有责任感的孩子》。这书三十多年前就出来了,作者拿过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专门研究怎么把孩子培养成有责任心的人。
书里有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原话是:父母完全可以把孩子培养成有责任心、有自律能力、有合作精神的人,用不着把吓唬孩子当武器。
那怎么才能让孩子"发自内心觉得自己应该负责"?戈登在书里反复讲一个观点:参与感带来责任感。
他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加州库珀提诺的一所中学。这所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原本定了一堆厚厚的规章制度,学生根本不买账。后来学校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把校长、老师、学生拉到同一张桌子前,一起讨论、一起制订新的行为准则。
你猜结果怎么着?大人们和孩子们商量来商量去,抛弃了原来那本厚厚的条例,最后只留下两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话:任何人没有权利妨碍他人学习,任何人没有权利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
校长后来汇报说,这两条"简陋"的规则实施之后,效果反而惊人——
"从整体上减少了对学生使用权力和权威,使学生更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更加负责,并且对别人的行为也更加负责。"
这话点出了一个教育的真问题:孩子对自己参与制订的规则,会当成"自己的事"去执行;别人塞给他的规矩,他只当是"老师的事"。
戈登在书里还提过几组数据。加州帕罗奥图的一所中学,原来一个班平均每学时会出现30个"不能接受的行为",推行这套做法之后,降到了4个半。
锡米瓦利的一所高中跟进之后,纪律问题直接减少了50%。这些数字不是冷冰冰的统计,它指向一个朴素的结论:
当孩子参与了规则的制订,他就从"被管理者"变成了"参与者",责任意识也就跟着长出来了。
回头看那位四川的班主任,给51个孩子设53个岗位,看上去像是在"撒官衔",其实是给孩子每人发了一张"责任清单"。
窗台谁负责、饮水机谁看护、前后门谁记得关——这些具体到不能再具体的小事,被郑重其事地写进"班干部岗位表"里,孩子就不再是教室里"坐着的学生",而是这个集体里"有事干的人"。
戈登书里有句话,正好戳中这件事的精髓——"让孩子们参与制订了规范学校生活的准则,这就是说他们对遵守这些准则做了个人承诺。"
当孩子亲手参与、亲手认领了一份责任,他遵守起来就不是"听老师话",而是"我自己答应的"。这两者的差异,是天和地的差异。
这事跟当不当"官"压根没关系。你让一个二年级的孩子去管饮水机,他得到的不是"权力",是"每天要记得换水"这件具体的事。这件事小吗?小。但小事重复做,就变成了习惯;习惯内化了,就长成了品格。
"那是我管的"——这五个字,比任何说教都管用。
我并不是说这套方法放之四海皆准,51个孩子53个岗位也不是每个班都学得来。班级规模、班主任精力、家长的接受度,都得考虑。
但这位老师传递出的一个信号,是值得所有教育者——包括家长——反复琢磨的:别让大多数孩子在整个学生时代都当"旁观者",给每个人一件具体的事,比给他一个响亮的头衔重要多了。
许多家长看重什么岗位、许多人计较谁拿的"官衔"高低,完全可以理解。
但二年级的孩子可不走这套。那位发帖的家长陈女士说,孩子看到那么多职位一开始有点"蒙",不知道都是干什么的,但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竞选目标——大组长。理由很简单:上学期是小组长,他想"稍微上进一点"。多管三个人还是五个人,能不能"接下来",这件事他自己会考虑。
儿童看问题的视角跟成人不一样——他们不会盯着某个"热门岗"非要不可,也不会嫌弃某个"冷门岗"没意思,反而能从一堆小职位里找到一件自己愿意负责、能为集体出力的具体事情。
戈登书里还提到一个重要概念——"无输方"方法。他认为,当一个家庭或一个班级里出现了冲突,最佳的解决方案不是一方赢一方输,而是双方都不亏。
那位四川老师的做法,恰恰是这个思路的体现——班上51个孩子都想当"官",老师没有让他们争抢几个班长、学委的有限名额,而是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职位让每个人都有位置。这就是"无输"——没有谁是输家,没有谁是败者。
我个人认为,责任感从来不是被要求出来的,是被信任出来的。当你真心觉得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管好"一扇门、一盆绿植、一个饮水机时,孩子自己也就信了。
我挺希望这样的班主任再多一些的。
以上。
我是夏夏回来了。一名高校老师,深耕教育十数载。热切关注所有和学校教育有关的话题。如果您有和我一样或不一样的想法,欢迎和我交流。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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