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我的宫中生活》《坎坷三十年》《我的前半生》《末代皇帝离婚记》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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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4日,吉林省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国章正低头翻着手里的一摞卷宗。
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深蓝色棉绒衣、眉清目秀的年轻女子走了进来,递上一封由吉林省长春市图书馆出具的介绍信,上面盖着公章,内容是这么写的:
"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兹介绍我馆馆员李玉琴(别名溥维清),女,28周岁,前去办理申请与原伪满康德皇帝、现抚顺战犯管理所在押犯爱新觉罗·溥仪离婚事宜,请予受理为盼。"
李国章翻完信,头也没抬,顺口问了一句:"被告情况?"
女人用平静的语气答道:"溥仪,男,51周岁,满族,贵族出身,伪满皇帝,现在战犯管理所改造。"
李国章这才把头抬起来,愣在了椅子上。
眼前这个穿着棉布衣、脚踩布鞋、面色平静的女子,是中国三千年帝制绵延至尽头、进入宫廷的最后一位女人。
她的丈夫,曾是坐拥万里江山的末代皇帝。
这段婚姻,从1943年算起,整整横跨了十四年。
然而在这十四年里,她和溥仪真正住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两年零四个月。
而真正意义上的同房,发生在结婚之后整整十一年——那是1956年冬天,抚顺战犯管理所破例腾出一间办公室、借来被褥,专门安排的一次同宿,事关溥仪的改造大局,消息甚至上报到了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案头。
可谁都没想到,那一夜之后,李玉琴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和解,不是感动,而是——径直走进了法院,递上那封离婚诉状。
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一张四寸照片,把一个15岁的长春女孩送进了宫
1928年7月15日,长春郊区东十里堡韩家沟子屯,李玉琴出生了。
她是父母的第六个孩子,排行在女儿中是第四。
父亲李万财在长春城里一家餐馆跑堂,靠着微薄的工钱养活一大家子;母亲勤俭持家,家里祖籍山东即墨,曾祖父那一辈"闯关东"落脚在吉林,从那时起,一代代都是给地主当佃户的命。
李玉琴七岁那年,随父迁居长春城区,落脚在二道河子一带——那片地方在今天属于长春市二道区,当年是标准的贫民窟。
家里穷,但没有因为穷就让孩子们不读书。
父母的态度一贯是:钱再难挤,也得让孩子认字。
轮到李玉琴这里,家底已经差不多耗干了,没钱交学费,她就自己想办法——先在附近教堂里向修女学认字、学唱歌,又辗转找到一处不收学费的"民众讲习班"旁听了两个学期,后来升到小学四年级,正式转入公立东盛路小学,一路念了下来。
1942年,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入了伪满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这在当时算得上是一所教学质量颇高的名牌学校。
那年,她十四岁。
她以为,这是靠自己拼出来的好日子的起点。她不知道,命运在这里已经给她挖好了一个坑。
1942年秋天,伪满洲国后宫里发生了一件大事——溥仪最宠爱的妃子祥贵人谭玉龄病逝,年仅22岁。
谭玉龄的死,对溥仪的打击极大。
时任日本关东军帝室御用挂、负责监视溥仪日常生活的吉冈安直,看准了这个空档,端来一叠日本女子的照片,要帮溥仪"续弦"——目的当然不是替溥仪着想,而是趁机在溥仪身边安插一个更容易掌控的人。
溥仪不是不明白这盘棋的打法。
他不肯娶日本女人,理由倒说得很堂皇:"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续婚。"
但吉冈安直不松口,溥仪也没办法彻底拒绝,只好退了一步:要娶,就娶中国女孩,年纪越小越好——好管理,也不可能是日本人安插的耳目。
就这样,1943年春天,吉冈安直让人拿着相机,跑遍了伪满新京的多所中小学女子学校,从里面挑选了60余名学生挨个拍了四寸照片,送到溥仪案头让他挑选。
那张照片里,李玉琴面庞圆润,眼神清澈,年龄标注:15岁。
溥仪在那一摞照片里,盯着这个最小、最天真的女孩,点了头。
1943年2月的某天,日本人校长小林带着女教师藤井走进了李玉琴所在的班级,从全班60名学生里挑出几十人,带去照相馆,每人拍了几张四寸相片。
大家都以为是普通的学校活动,没多想。李玉琴更没想到,那几张照片,会把她的后半辈子全部改写。
过了没多久,有人来通知,说"皇帝陛下选你进宫读书"。
进宫读书——这就是吉冈安直的说法。
李玉琴的母亲一家是本分老实人,面对日本军政势力,根本不敢拒绝;李玉琴自己也还是个孩子,真以为去的是另一所学校,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念书。
就这样,一个长春郊区贫苦农家的15岁女孩,稀里糊涂踏进了伪满皇宫的大门。
进宫住了大半个月,书本和老师始终没有出现。
到这时候,李玉琴才慢慢明白过来,这里不是学校。
接着,她被人领着,见到了溥仪的二妹韫和,随后又见到了溥仪本人。
溥仪戴着眼镜,穿着得体,第一次见面时指着墙上自己的画像问李玉琴:"你觉得这画画得怎么样?"李玉琴如实回答:"画得不大好,不像。"
溥仪听完哈哈大笑,倒显出几分和气的样子。
一个多月后,册封仪式举行了。
溥仪看着眼前胖乎乎的李玉琴,说了一句话:"你是很有福气的,就叫福贵人吧。以后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就这样,1943年4月,年仅15岁的李玉琴被正式册封为"福贵人",成为溥仪的第四位妻子,中国三千年帝制之下,进入宫廷的最后一位女人。
【二】金丝牢笼:那21条规矩,把她一点一点框死
封号听着体面,可李玉琴真正得到的,是一份厚达21条的手抄规矩。
这是溥仪专门为她制定的。
不管对哪一位新入宫的女人,溥仪都有这套做法——在册封之前,先让对方亲手抄写一遍规矩,立下"笔据",再拿到佛前焚烧,算是在神佛面前起誓,永不反悔。
李玉琴抄完那21条,才算正式入了宫。
这21条,说白了就是一份彻底剥夺人身自由的契约。
核心内容大致如下:必须无条件遵守清王朝的一切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哪怕写信给父母,也必须先经过批准;要忠实侍奉溥仪一辈子,哪怕脑子里偶然升起一个"不该有的念头",也必须立刻向溥仪请罪;不许回娘家探视亲人,不许私下存钱,不许打听宫外的事,不许在溥仪面前愁眉苦脸。
此外,溥仪还另外订了六条专门约束李家家属的禁令,彻底斩断了李玉琴和宫外的全部联系。
李玉琴的儿子黄焕新后来回忆,抄写那21条的时候,李玉琴在纸上写出的第一个字,是一个"死"字。
溥仪看了大发雷霆。
那个少女的心理,与其说是抵制,不如说是用一个孩子最笨拙的方式,表达了她对这一切的抗拒——只是抗拒没有任何用处。
册封之后,李玉琴住进了同德殿二楼的东侧居所。
这片区域原本是设计给皇后婉容使用的,梳妆台、穿衣镜、粉色卫生间、日光浴台一应俱全,装修规格在整个伪满皇宫里都算得上数一数二。
可婉容早已被打入冷宫、住在缉熙楼里,让一个"贵人"住进皇后的居所,在中国宫廷历史上,这几乎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但住处的规格,和真实的处境,是两码事。
李玉琴出身贫苦,入宫之后被那些皇亲国戚和宫内佣人们看不起。
溥仪心情好的时候,会叫她唱歌、做体操逗他开心;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拿笤帚打她。
打完之后,还要捧出那21条,要求她不许愁眉苦脸,必须立刻破涕为笑。
因为溥仪一直怀疑日本人在同德殿里安装了窃听设备,两个人说话都不敢大声,要交流只能互递纸条,或者用手指蘸水,在桌面上写字。
一个名义上的"皇妃"和名义上的"皇帝",就用这种方式,在一个被监视的宫殿里,把日子勉强过了下去。
东御花园里有一座假山。
据说李玉琴经常独自爬上那座假山,朝着她家的方向望——时间久了,宫人们私下里把那假山叫作"望家山"。
这两年零四个月,就是他们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全部时光。
1945年8月,一切戛然而止。
【三】伪满覆灭,一夜之间从"皇妃"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形势急转。
8月11日,溥仪携皇后婉容、福贵人李玉琴,仓皇乘火车出逃,在车厢里颠簸了将近三天,于8月13日抵达通化市临江县大栗子沟,暂住在当地煤矿日本矿长的房子里。
8月15日晚,溥仪在那处宅院门前,面对跟随在身旁的日伪随从,宣读了《退位诏书》,宣告伪"满洲帝国"就此终结。
那一刻,李玉琴的"福贵人"身份,也随之烟消云散。
8月18日深夜11时,溥仪挑选了弟弟溥杰等11名随从,悄悄离开大栗子沟,向沈阳方向逃去,随后在沈阳机场被苏联红军俘获,押往苏联。
婉容、李玉琴以及其他女眷,被留在了那个偏僻的山沟里,无人告知,无人交代。
李玉琴在离开宫廷之前,还以为溥仪不过是暂时转移,过两天就会派车来接。
她在山沟里等了许久,才慢慢弄明白——溥仪走了,不会回来了,至少不是现在。
此后,李玉琴在大栗子沟一带辗转流离了将近十个月。
1946年6月,她被爱新觉罗家的族人接走,辗转安置在了溥仪的族兄溥修在天津的家中。
溥修是清室遗老,思想守旧,对李玉琴的态度只有一句话:作为溥仪的"皇妃",就该给皇上守节,哪儿也不许去,任何人都不许见。
可在实际生活里,溥修家自己也是落魄贵族,连温饱都是问题,更谈不上给李玉琴什么照料。
李玉琴在那个家里做饭洗衣,日子过得和奴仆无异,据她后来对溥仪吐露,溥修家对她的刻薄到了相当的程度,"不仅不给饭吃,就是月事来了,手纸都不给。"
想出去找工作,溥修的答复是那句老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李玉琴只好靠自己织毛衣、给别人洗衣服,换点零钱维持生活,同时还要帮着照顾溥仪堂侄毓喦的妻子马静兰病逝后留下的两个孩子。
她在天津的溥修家里,一住就是五年多。
1953年2月,李玉琴彻底摆脱了溥仪家族的束缚,独自回到了长春的娘家。
那时候溥仪的下落,她还不知道。
回到长春之后,李玉琴试着找工作,但"福贵人"这个标签像一块石头压在她身上——随便说错一句话,单位里就有人认为她是在"炫耀当娘娘的历史",一顶"政治觉悟低"的帽子随时可以扣过来。
找工作屡屡碰壁,生活极为困难。
就在这种处境下,1955年初夏,一封从抚顺战犯管理所寄出的信找到了她,是溥仪写来的——原来,溥仪1950年从苏联被引渡回国,一直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接受改造,管理所专门派人到长春打听到了李玉琴的下落,溥仪才得以和她联系上。
李玉琴接到信,回了一封:"亲爱的溥仪:10年渴望的人来信了。我真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害怕这又是做梦……"
十年了。两个人都以为这段关系还没有断。
但谁也不知道,重逢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四】十年重逢,四次探视,她心里的那根弦,一点一点断了
1955年夏天,李玉琴攒够了路费——大姐夫借给她的钱,坐上了开往抚顺的火车。
她内心的激动,很难用语言形容。
分离十年,一个女人守着一个空荡荡的名分熬过来,当那列火车开进抚顺,她胸腔里的东西几乎快装不住了。
可是,当溥仪真的出现在她面前,她愣住了。
眼前的人头发花白,身材佝偻,穿着一件褪色的棉布制服,走路的姿态也有些迟缓。
这是她记忆里那个戴着眼镜、穿着讲究的"皇帝"吗?
溥仪那年已经49岁,而李玉琴不过27岁,眉清目秀,正当年华。
两人之间22岁的年龄差,在宫廷里也许还能被一套礼制遮住,但在这间战犯管理所的接待室里,遮无可遮。
好在,溥仪的态度是热切的。
他后来在文章里写道,看到十年后的李玉琴,她"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成熟的、容光焕发的、美丽而温柔的少妇",他内心竟然如同初恋般紧张。
李玉琴把准备好的衣物递给溥仪,溥仪感到一阵温暖。
那次见面过后,两人开始频繁通信。
李玉琴先后来抚顺探视了四次,每次都带着东西,写着信,像个等待丈夫出狱的妻子。
那段时间,两人的书信往来让外人看着,还真有点像是要重修旧好。
可是现实在每一次见面里都在悄悄地刺痛她。
溥仪在苏联关了五年、回国又接受改造多年,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但他的某些东西始终没变。
见到李玉琴,他讲述自己在苏联的遭遇,说那时候所有人都盼着能回国,但他自己心里怕的是:"回国意味着杀头。"——他说这话,是当着李玉琴的面,毫无遮拦,完全没有意识到一个女人在外面艰难熬过十年是什么滋味,他关心的始终是他自己的处境。
李玉琴想跟他诉说自己这十年的不容易——在大栗子沟的流离,在溥修家里的屈辱,在长春找不到工作的尴尬,顶着"伪娘娘"的名号被人指指点点——溥仪听了,态度是温和的,但骨子里的那种距离感,始终存在。
与此同时,现实的问题也越来越压不住了:溥仪不知道哪年才能出狱,出狱之后的成分怎么定,她要以什么身份继续等下去?
她自己的工作还没落实,连去抚顺的路费都要向大姐夫借,"伪皇妃"的标签把她的出路堵得严严实实。
1956年,李玉琴终于被安排到了长春市图书馆工作,算是有了一份正经营生。
有了工作之后,她反倒更清醒了——只要不和溥仪离婚,她就永远是那个"福贵人",永远别想过正常人的日子。
1956年12月25日,李玉琴第四次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郑重其事地向溥仪提出了离婚。
管理所领导得知后,立刻出面劝阻,把利害关系讲得明明白白:离婚这件事不只是溥仪和李玉琴的私事,它直接影响溥仪的改造状态,而溥仪的改造成效,又关系到其他战犯的示范作用。
希望李玉琴慎重,至少现在不要提离婚。
李玉琴听完,只说了一句话:"你们总是想着溥仪一个人,想着一个战犯,我也是人,我也有人的尊严,我有人的权利,我为什么要这么受苦?"
这件事很快逐级上报,一直报到了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案头。
罗瑞卿的批示是:这不只是私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溥仪的改造,可以破例——让溥仪和李玉琴在管理所内同居一夜,尽量挽救这段婚姻。
按照批示,抚顺战犯管理所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从附近小旅馆里借来两床被褥,摆上一张桌子,准备了丰盛的晚饭,布置成一间像样的临时居所。
整个战犯改造期间,这是唯一一次破例让犯人与家属在所内同宿,专门为溥仪和李玉琴而设。
管理所领导单独找溥仪谈话,让他务必珍惜这个机会,好好和李玉琴谈,挽回这段婚姻。
那天晚上,房门从外面合上了,屋外没有安排看守,给他们留足了私密空间。
但没有人知道,那一夜,两个人说了什么,经历了什么。
只知道,天亮之后,李玉琴泪痕未干,找到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态度比昨天更坚决——
而就在此后不久,当那份盖着公章的介绍信被摆在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国章的桌上,所有试图挽救这段婚姻的努力,就全部落了空。
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一个等了十一年的女人,在经历唯一一次同房之后,彻底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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