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央苏区裁判部里头,几个穿灰布褂子的裁判员,就着一盏煤油灯翻案卷。
灯芯拨得很小,可案卷边角全是人名、地名、田亩数。
那时候没《刑法典》,可有一条死规矩——“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一个好人,错判了要自己背锄头去给人家赔礼”。
旧事重提,心里头一句话冒出来:咱们今天坐办公室里敲判决书、做笔录、调监控,跟当年那盏煤油灯,离得远吗?
七月盛夏,赣西大地满目葱茏。
前些天刚在大别山老区讲了一场,近日,政法文化学者娄银生老师又应邀来到赣西革命老区。
来了没急着进会场,先跑了三四个乡镇,跟基层干警挨个儿聊——“不听听一线的声音,讲出来的东西就是纸上谈兵。”
讲座两个小时,底下人不光听还在问。
这场分享,不讲大道理,就讲怎么把家门口的红色资源用起来。
一、换个思路:不搞“大水漫灌”,要“一科一策”
娄老师开口先抛问题:红色教育是不是还在搞“大一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学一样的内容,用一样的方式?
台下有人默默点头。
“这就是问题。”他扫了一眼说,“派出所干警天天跟群众打交道,最需要群众工作方法中的红色智慧;检察官办案追求公平正义,最需要红色法治实践中的精神力量;法官断案需要定分止争,最需要红色司法传统中的为民情怀。同样的内容讲给不同岗位,效果能一样吗?”
他亮出这次策划的核心思路:不搞“一刀切”,而是“一科一策”——根据不同政法单位的职能特点,设计差异化的融入方案。
二、三个单位,三种融入方式
娄老师结合赣西实际和全国多地做法,现场“开方子”——
检察院:从红色法治史料中找力量。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时期,赣西就有不少红色司法实践——革命法庭的审判记录、调解文书散落在各地档案馆。“检察干警追求‘高质效’,革命年代的前辈在没有完备法律体系的条件下怎么实现公平正义?这些史料里有答案。”他建议系统梳理本地红色法治史料,提炼“红色办案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乡土教材”。
法院:让红色故事成为“必修课”。 他举了才溪法庭的例子——他们把《才溪乡调查》中的群众工作方法融入审判实践,总结出“调解四步工作法”,新收案件同比下降6.31%,服判息诉率高达98.96%。台下一位法官当场接话:“我们这有红五军战斗遗址,能不能把‘不怕牺牲、敢打硬仗’的精神转化为攻坚执行难的内驱力?”娄老师点赞:“这就对了——找到精神的‘转化接口’,才是真本事。”
司法所:把红色基因植入矛盾调解。 水江镇司法所把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村规民约,成立红色“铁匠”调解室(寓意打铁自身硬),一年调处矛盾纠纷100多件,成功率100%。
娄老师说:“调解不只讲法律,还要讲理、讲情、讲威信。红色精神就是司法所干警的底气。”
三、从“一阵风”到“常年活”
讲座结束,大家讨论最深的是:方案再好,怎么确保长期有效?
娄老师给出三条实招——
建一支“红色导师”队伍。 从本地老党员、老干警中选聘“红色导师”,结对帮带年轻干警。“红色传承需要‘手把手’。”
编一本“本地教材”。 把当地红色法治史料、英烈事迹系统整理,形成“赣西政法红色读本”。“关键是内容实、接地气。”
纳入考核“硬杠杠”。 把红色教育成效融入干部选拔、绩效考核——“让学得好的有甜头,传承好的有奔头。”
讲座结束后,该县政法委当天就召集各单位开了专题研讨会,商量怎么把这些思路落地,各单位将逐一“把脉开方”,量身定制方案。
散场时,夕阳打在会场门口那棵老樟树上。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战士,正坐在树荫底下,给暑假来参观的小朋友们讲故事。
孩子们围成一圈,仰着脸听,眼睛亮晶晶的。
远远看着那个画面,大家在想:红色资源怎么融入政法党建?
说穿了就一句话——让今天在岗的人,对得起昨天倒下的人,也对得起明天长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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