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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近日,恩施市法院干警刘宇撰写的《吴某等263人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以“土地资产变现、闭环支付保障”实质化解农民工集体欠薪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此案例系2026年第7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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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等263人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以“土地资产变现、闭环支付保障”实质化解农民工集体欠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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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63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筑劳务公司,为某楼盘开发项目提供劳务。因项目发包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导致263名农民工共计约6733870元工资无法兑现。多次讨薪未果,263名农民工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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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人社局、镇政府、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组建调解小组,联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研判,厘清矛盾症结。调解小组分别与农民工、建筑劳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入沟通,发现三方当事人对农民工欠薪事宜、欠薪数额均无异议,矛盾的根源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开发节奏过快、市场房价震荡和商品房销售端持续疲软的影响难以及时回款,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兑付农民工工资的局面。目前房地产公司债务累筑,濒临破产,建筑劳务公司亦无力履行数额巨大的工资款项。据此,调解小组将解纷重点明确为:推动企业资金回笼,实现农民工工资优先清偿。

二是创新思路,规划解纷路径。鉴于各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若等待资金回笼再行支付,不仅周期漫长,且难以回应农民工的迫切诉求。为此,调解小组创新解纷思路,从盘活房地产公司存量资产中寻找突破口。经实地勘察项目、审阅企业年报与会计账簿等材料,发现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有大量待售房产和数百亩未开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估值足以覆盖案涉金额。相较于房产处置周期长、折价高的现实问题,土地使用权具有未开发、价值稳定、易于整体变现的特点。据此,调解小组创新确立“土地变现优先,闭环支付保障”的解纷路径,为实质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三是分类疏导,凝聚履约共识。解纷路径确定后,调解小组迅速兵分三路、同步推进:人社局和镇政府重点安抚农民工焦急情绪,通过“面对面+心贴心”沟通,说明资产变现流程与时限,引导其理性等待、依法维权;法院则深入企业开展责任引导,梳理案件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阐明建筑劳务公司具有直接支付工资的义务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发包方的兜底清偿责任,从法律规定、企业形象、社会责任感等多角度劝导两家公司积极承担责任,最终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积极配合处置土地并优先用于工资支付,建筑劳务公司也同意在资产变现不足时予以补足,为农民工工资提供托底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局则在建设用地土地估价、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处置合规性方面提供规范性指导,配合疏通处置程序堵点,确保土地资产变现方案合法合规稳妥推进。通过分类沟通、同步疏导,逐步稳定了各方预期,凝聚起“资产变现、工资优先”的履约共识,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督促变现,确保履薪到位。为确保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并专项用于支付工资,调解小组同步启动政府协商、程序衔接与资金监管三项工作:一是主动协调项目所在地镇政府,阐明土地回收在化解纠纷、维护区域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其按照原出让土地价格收回建设用地数百亩;二是指导双方拟定《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明确约定700万元回收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本案农民工工资,并对支付时限、支付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三是设立工资发放监管账户,在镇政府处扣留并提取6733870元款项用于工资款履行,余款依法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实现土地快速变现、工资全额兑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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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吴某等263人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劳务公司半年内支付26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733870元。经协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镇政府签订土地回收协议,现各方已履行完毕,263名农民工工资全额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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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58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第29条、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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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纷要旨

本案系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呈现出农民工人数多、涉案金额高、兑现难的特点,化解此类纠纷要聚焦于“保兑现”,确保农民工权益不仅落实于纸面文书,更落实在钱袋子里。本案中,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人社局、镇政府、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组建调解小组,形成化解纠纷合力,促使纠纷实质化解。调解过程中,首先厘清欠薪根源,对症下药,立足兑现难的困境,确立“资金回笼,保障工资”的解纷思路,通过清点房地产公司的优质资产,敲定“土地资产变现、闭环支付保障”的解纷方案。而后发挥各参与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引导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并深入企业释法明理强化责任履行意愿;土地管理部门则加强指导,确保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合法合规,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调解。调解成功后,持续跟进履约,协调政府以回购土地的方式疏通劳务报酬兑现难点,打破“无力支付工资”的僵局,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实质兑现,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丨审管办

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