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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夏皮罗于8月18日签署行政令,大幅提高该州大型数据中心的开发门槛,要求各机构在向开发商提供优先许可待遇和税收优惠时,必须以遵守新出台的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劳动力和社区要求为前提条件。

行政令2026-05号将核心许可条款适用于峰值需求超过25兆瓦的数据中心。该令立即将所有数据中心项目从宾夕法尼亚州"快速审批通道项目"中移除,限制州政府机构在数据中心项目中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求税务部门强制申请计算机数据中心设备销售税与使用税豁免的申请方遵守夏皮罗的"州长责任基础设施开发框架"(GRID)。

该令还要求夏皮罗任命的能源可负担性特别顾问,就一系列电力领域改革向宾夕法尼亚公用事业委员会施压。具体举措包括:在电网紧急状态下,对没有为自身全部需求采购增量容量的数据中心优先执行限电;禁止数据中心获得豁免限电的关键负荷认定;并将互联互通和PJM可靠性措施相关费用明确归咎于数据中心项目承担。

上述举措是夏皮罗今年早些时候推出的"GRID框架"的延伸扩展。此次行政令将该框架全面覆盖许可审批、税收优惠、地方审批和公用事业监管等各个层面,力图将数据中心开发带来的成本与风险转移至产生这些成本的项目本身。

州长办公室表示,该令旨在"淘汰投机性项目,追究那些蛮横侵害宾夕法尼亚社区的不良开发商的责任"。

"从今天起,希望在本州开展业务的AI数据中心开发商必须尊重我们的社区,并遵守这些严格规定,"夏皮罗在签署仪式上表示,"我要明确指出:这些不是自愿性标准,而是在本州开展业务必须遵守的法律约束性要求。"

夏皮罗于5月27日首次发布完整的GRID标准,作为开发商寻求州政府支持(包括协调项目协助、加快许可审批及获取州税收激励)的前提条件。标准涵盖四个领域:能源可负担性、透明度与社区参与、劳动力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

然而,8月18日这道行政令的出台,背景是立法层面的明显受阻。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于6月24日通过了HB 2650法案,该法案将把GRID编入州法律,并将GRID认证作为现有数据中心销售税与使用税豁免的前置条件。众议院还通过了允许各市临时暂停新数据中心申请、要求每年上报能源和水资源消耗量等配套措施。但上述三项法案目前均在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悬而未决。

"众议院已在两党合作的基础上,以立法形式通过了GRID要求,以推动这些标准的落地。参议院甚至拒绝将其提交表决,"夏皮罗在当日签署仪式上指出,"事实上,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甚至明确表示无意对数据中心开发进行监管。立法授权的缺位,让我别无选择,只能通过行政手段采取行动,为宾夕法尼亚人民提供保护,设立全国最严格的防护机制,遏制掠夺性开发商和劣质项目。"

根据8月18日行政令,宾夕法尼亚州环境保护厅须为峰值需求超过25兆瓦的数据中心制定标准化"同意令与协议"模板。选择GRID路径的开发商须向环保厅提交合规意向,与该机构会商以明确所需许可证及地方审批,并签订包含GRID要求的项目专属协议。环保厅此后可对符合条件的许可证申请进行滚动审查,但须待开发商证明与地方综合规划一致并获得所有必要市政审批后,方可正式发放许可证。

拒绝签署协议的开发商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程序:环保厅须待其提供地方审批文件及所需取水或废水排放授权后,方可启动许可证审查;相关申请亦不能以滚动方式受理或发放,并被排除在"PAyback"和"许可证决定保障"项目之外。实际上,行政令虽未明令禁止开发商在不符合GRID标准的情况下申请许可证,但为接受该标准的项目保留了政府优先的许可审批路径及其他州政府支持。

能源可负担性是这一框架的核心。"开发商必须自行提供电力,并承担与该电力相关的全部成本,"夏皮罗表示,"绝不允许他们将开发带来的额外成本转嫁给普通家庭和企业。"

根据GRID要求,开发商须建设、并网或采购足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增量容量,并承担相关的互联互通、输配电、网络升级、辅助服务及专用设施成本。标准还规定了分阶段的清洁稳定能源要求:2027年起占比达到10%,2035年前提升至32%。

此外,行政令赋予各市更强的把关权:符合条件的项目须在环保厅发放州级许可证之前,提供与地方综合规划相符的文件,并取得所有必要的市政审批。"如果地方社区不批准某个项目,州政府同样不会批准,"夏皮罗指出。拒绝GRID协议的申请方,在环保厅启动审查前,还须先行取得上述审批。

该行政令还配套了2026年5月发布的地方政府工具包,内容涵盖分区规划、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资源利用、财政影响及社区收益等方面。相关指引指出,数据中心开发决策"本质上属于地方事务",并敦促各市重点审查电力供应、电网升级成本、用水量及其他基础设施影响。通过GRID认证的开发商还须提交社区外展与收益计划,并披露预期峰值需求、用水量、建筑占地面积、终端用户及能源来源等信息。

行政令同时将现有数据中心项目从"宾夕法尼亚快速审批通道项目"中移除,并禁止未来数据中心项目参与该计划。快速审批通道项目由宾夕法尼亚州转型与机遇办公室负责管理,旨在协调大型复杂项目跨机构的许可流程,为申请方提供更有序的审查路径。夏皮罗在签署仪式上表示,快速通道为礼来公司在利哈伊谷的投资项目和费城的贝尔韦瑟区等项目提供了"宝贵助力",但"并不适合这类开发项目"。

行政令还禁止州长辖区内的机构在数据中心项目中使用保密协议,并要求环保厅建立公开地图,展示环保厅或税务部门已知的拟建项目许可信息。自2027年7月1日起,在运数据中心须每年提交报告,详细说明能源和天然气消耗、峰值用量、用水量及来源、效率举措、新增发电量、余热回收利用情况,以及预测能源和用水需求等数据。

行政令显示,环保厅目前已收到与20个拟建数据中心设施相关的许可证申请,全州已公开披露的拟建设施超过100个。已有14个现有或在建设施持有该州计算机数据中心设备项目的有效认证。

夏皮罗在签署仪式上补充表示,宾夕法尼亚州目前尚无AI数据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只有5个获得了启动运营所需的许可证。他将这一大量投机性项目管道的现状,与他去年夏天明确背书的两个项目进行了对比——位于卢泽恩县塞勒姆镇和巴克斯县福尔斯镇的选址,两者合计代表200亿美元的新增投资。

尽管行政令的电力领域条款并不直接对公用事业企业或公用事业委员会发出指令,但已授权能源可负担性特别顾问帕特里克·西塞罗——此人曾任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并在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与夏皮罗共事——就数据中心可靠性与成本分摊问题,向公用事业委员会争取出台新规、程序和命令。具体提案包括:要求公用事业企业修订预紧急状态下的"临时资源充裕度服务"及紧急负荷控制程序,在特定条件触发时优先对未采购足额增量容量的数据中心实施限电;同时出台规定,禁止公用事业企业将数据中心列为豁免限电的关键负荷。公用事业委员会主席斯蒂芬·德弗兰克出席了签署仪式并对该行政令表示支持。

在成本分摊方面,行政令要求能源可负担性特别顾问向委员会争取制定相应关税,向相关数据中心客户收取PJM拟议"可靠性兜底采购"(RBP)相关费用。据《POWER》杂志8月20日报道,RBP是PJM为填补2028/2029容量拍卖中6831.3兆瓦容量缺口而提出的一次性采购机制。此外,行政令还提出保护措施,防止在数据中心破产或无力支付其应分摊成本时,相关费用转嫁至其他非数据中心客户。

在互联互通成本方面,夏皮罗还寻求公用事业委员会采取行动,确保数据中心承担其开发活动在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引发的所有互联互通成本。公用事业企业须在PJM拟议的"大负荷注册系统"中登记大型负荷,提交影响RBP采购目标的调整申报,并在联邦监管机构就相关待审文件作出裁决后,落实与PJM拟议"临时资源充裕度服务"相关的补贴机制。

上述条款针对PJM应对大负荷增长这一整体方案中的州级层面。根据PJM拟议框架,电力配售商和州监管机构保留对零售客户限电方式及批发兜底成本最终分摊方式的管辖权。不过,该行政令似乎也延伸了夏皮罗推动PJM层面变革的更宏观布局。其政府表示,法律行动及后续和解协议,已帮助将容量市场价格上限延续至2027/2028交割年。夏皮罗还积极推动加快并网速度、改善负荷预测,并主张加强州政府在PJM决策中的话语权。

宾夕法尼亚州此番举措,是各州在大型数据中心许可审批、电网接入及电力成本分摊方面愈发积极干预这一整体趋势下的最新案例。

本月早些时候,据《POWER》杂志8月4日报道,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发出指令,要求德克萨斯公用事业委员会和德克萨斯电力可靠性委员会对寻求接入电网的数据中心项目进行核查和审计,并要求项目提供预计用电量和用水量、现场发电、公共激励措施、所有权及社区影响等信息,同时警告不配合核查的项目可能被拒绝并网。

7月,纽约州州长凯茜·霍楚尔宣布,在该州制定更广泛监管框架期间,暂时对新建或扩建、用电能力达50兆瓦或以上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部分审批实施全州范围内的暂停。该措施旨在应对大型数据中心开发带来的输电、基础设施、环境及用户费率等方面的影响。同样,伊利诺伊州州长JB·普利兹克也于6月5日责令商业和经济机遇厅,自7月1日起暂停处理该州数据中心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此前立法机构未能推动更广泛立法取得进展。普利兹克同时提出了一套涵盖能源可负担性、可靠性、用水量及地方影响的政策框架。

5月,佛罗里达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签署了参议院第484号法案,要求大型数据中心承担全额服务成本,禁止公用事业企业将上述费用转嫁给居民及中小企业客户。该法律还保留了地方的分区规划和许可审批权,允许社区否决相关项目,要求披露特定开发协议,并限制对特定外国重点关注国家所控制的数据中心提供公用事业服务。

夏皮罗签署的行政令即时生效,但多项具体落实工作仍有待推进。环保厅须制定标准化同意令与协议模板及数据中心公开地图,税务部门须修订计算机数据中心设备销售税与使用税豁免指引,能源可负担性特别顾问还须就关税及限电调整向公用事业委员会积极寻求推动。行政令同时明确,上述各项条款须在遵守适用州法和联邦法律的前提下执行。

Q&A

Q1:宾夕法尼亚州的GRID框架对数据中心有哪些具体要求?

A:GRID框架要求数据中心开发商自行解决电力供应,承担全部互联互通、输配电及网络升级成本;执行分阶段清洁稳定能源要求,2027年起占比达10%,2035年升至32%;提交社区外展与收益计划并披露峰值需求、用水量、能源来源等信息;还须证明项目与地方综合规划一致,并在州政府发放许可证前取得全部市政审批。

Q2:宾夕法尼亚州的数据中心行政令对电价和普通用户有什么影响?

A:行政令明确要求数据中心开发商承担与自身用电相关的全部费用,不得将任何额外成本转嫁给普通家庭和企业用户。行政令还要求公用事业委员会制定相应关税,确保PJM可靠性兜底采购等相关成本由数据中心客户承担,并设有保护机制,防止数据中心破产时相关成本转移至其他用户。

Q3:不符合GRID标准的数据中心开发商在宾夕法尼亚州还能拿到许可证吗?

A:可以申请,但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流程。拒绝签署GRID协议的开发商须在环保厅启动审查前,提前取得地方审批文件及所需的取水或废水排放授权;相关申请不能以滚动方式受理或发放,还被排除在"PAyback"和"许可证决定保障"等加速项目之外。简言之,行政令将优先审批路径和州政府支持保留给了接受GRID标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