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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一起租房争议冲上热搜。据荔枝新闻报道,租客夫妇签下整年租房合同,付清押金、租金正常入住。本是一次顺利的房屋租赁交易,可房东上门检修得知租客怀孕后,便依据民间“借死不借生”的说法,要求对方限期搬离,还单方面出具补充条款,层层设限:禁止屋内坐月子、不许留宿月嫂、预产期必须提前报备等。老实说,一连串苛刻要求,除了让人费解,实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租房的本质,是花钱换取安稳居住、正常生活的权利。怀孕休养、产后调理、聘请护理人员,都是普通人再正常不过的生活场景。而一纸事后强加的条条框框,却硬生生剥夺了租客本该享有的正常居住权益。
平心而论,“借死不借生”是部分地区流传的民俗,房东心存忌讳、心里膈应,其实可以理解。但问题是,个人心里的忌讳,能不能随意凌驾于既定合同之上?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房东若是真的介意租客待产、坐月子,大可以在签约前告知、明确要求,租客接受再租、不接受作罢。可整件事最让人难以认同的是,事前闭口不提、合同只字未写,等租客顺利入住、安稳定居后,突然临时改规则、事后加条件。这般操作,谈不上恶意伤人,却着实缺少了契约意识。
法律层面早已明确,租客在出租房正常生活、待产休养,不受任何限制。房东事后私自增设的诸多条款,属于典型霸王条款,租客完全有权拒绝。
类似事情,各地已经发生过多起,但出租房屋可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此次纠纷最终以房东赔付违约金、承担搬家费落幕,是情理与规则兼顾的结果。这也给租赁市场提了醒:私人讲究可以包容,交易规则不容任性。不能让民间偏见,击穿公平交易的底线。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灵灵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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