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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6年7月31日前已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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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第58号)、《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2017年第42号),现将2026年7月31日前已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公告。
2026年8月14日
附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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