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8月21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通资讯)财务核算违规问题,对公司及相关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监管查明,博通资讯执行的职工薪酬核算规则为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计提并发放对应薪酬,该操作导致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及相关成本费用存在跨期确认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违反了不同版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要求。
本次违规事项的责任认定方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萍、现任财务总监蔡启龙、时任财务总监韩崇华被认定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次监管涉及的主体及对应处理措施如下:
主体名称 身份说明 监管措施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出具警示函 王萍 博通资讯董事长兼总经理 出具警示函 蔡启龙 博通资讯财务总监 出具警示函 韩崇华 博通资讯时任财务总监 出具警示函
陕西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明确要求博通资讯认真汲取教训,强化财务核算全流程管理,全面完善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体系,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告知相关主体,若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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