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一架植保无人机沿着铁路线低空飞行,喷洒农药正酣,无人机操控员不知道,他的每一次飞行都在触碰安全的红线。
案例回顾
近日,遂宁市反恐特警支队民警在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一架农用无人机擅自在大英县玉峰镇成达铁路沿线进行植保作业飞行,对铁路行车安全造成威胁。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谢某某查获。
经查,2026年8月10日土地承包商徐某雇佣谢某某使用植保机为其承包的稻田喷洒农药。谢某某明知铁路沿线为管制空域,在未取得空域飞行审批、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于8月10日、8月11日连续两天违规操控大疆T100S无人机(属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长时间沿铁路线路飞行进行植保作业。此次违规飞行虽未造成设备损毁、列车晚点等严重后果,但已违反无人机飞行管理和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等相关法规。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某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
法规依据与处罚标准
依据《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擅自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体。同时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擅自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铁路电气化线路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及周边空域属于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禁止无人机擅自飞行。同时条例明确,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操控民用无人机飞行的,公安机关可责令停止飞行,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高铁、普速铁路沿线
是绝对红线管控空域!
典型案例曝光
1、造成重大行车影响,直接刑事立案
2026 年 4 月,河北沧州一农户植保无人机失控坠入高铁线路,列车撞击无人机故障停车32 分钟,63 趟列车晚点。当事人因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触碰接触网、损坏铁路设施 → 拘留7日
2026年4月,广东韶关飞手无人机下坠触碰高铁接触网,造成设备受损,当事人行政拘留7日。
3、坠入轨道、逼停列车 → 拘留6日
2026年3月,福建宁德植保无人机坠落铁路线路,导致列车停车12分钟、7趟列车晚点,当事人行政拘留6日。
4、轻微侵线、逼停列车 → 拘留5日
2026年4月,江西上饶无人机坠轨致列车临时停车;2026年1月,广西防城港航拍无人机坠轨致列车晚点。两名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
安全警示与合规指南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查处多起无人机扰铁案,遂宁所有飞手、农户、航拍爱好者务必警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无人机爱好者及使用者务必熟知并严格遵守飞行管理法律法规,不存在 “低空没事”“农田作业没事”“随手拍一下没事”!务必严格执行飞行报备等要求,坚决杜绝铁路沿线等禁飞区域违规飞行行为,合规、文明开展飞行活动。
如果因农业植保、工程勘察或应急救援等特殊需求,确需在铁路附近进行飞行活动,请务必遵守以下流程:
必须严格按管制空域要求报备,完成“线上+线下”双报备
- 线上报备:完成实名登记,提交飞行申请,等待审批,飞行前一小时确认
- 线下报备:向铁路运输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取得同意
顺口溜:
设备登记买保险,飞手证照要齐全;铁路空管双审批,依规飞行保安全。
(来源:遂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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