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顾客是上帝呢?内蒙古乌兰察布,游客黄花沟候场间隙加微信约骑马,因改选别家遭揽客女子语音狂骂“找死”“腿打断”,游客将此事曝光后引发热议,当地公安介入后,8月11日涉事牵马村民已书面+视频道歉获谅解,但法律边界不因和解清零。
(案例来源:智慧生活报)
2026年8月10日,一名外地游客在乌兰察布察右中旗黄花沟草原旅游度假区附近等剧场开场,中间空出一个半小时,想就近骑会儿马。
路边一名女子主动揽客,递微信二维码,游客加了她,聊天里对方反复追着要游客车牌号,却始终不肯发马场定位,游客怕赶不上剧场,干脆在附近随机挑了另一家备案马场消费。
这一“跳单”惹恼了先加微信的揽客女,当晚游客手机信号弱,等刷到对方发来的微信语音时,对方已经把她拉黑,语音里是同一名女子的声音,夹着脏字骂找死,放话腿打断你,语气带着明显报复味。
游客把语音录屏发上网,配文提醒“辉腾锡勒路边主动拉客、私加微信、只问车牌不给定位的别理”,质问“私人马场就没人管了吗”,视频很快冲上热搜。
8月11日上午,记者先打给黄花沟草原旅游度假区,景区直说“我们没有官方马场,周边都是附近村民自发搞的”。
记者再拨察右中旗文旅局,一名负责人回:8月10日局里已盯到舆情,但发布者账号设了权限联系不上;当地经镇政府批准备案的村民马场共28个,涉事语音者暂未锁定,还不能确定是不是马场经营者。
文旅局当天以局函件请公安部门协查,思路分三层,若存在辱骂、肢体攻击,走公安治安线;若涉价格、旅行社纠纷,转市场监管或文旅执法;若查实系备案马场工作人员辱骂违规,按程度从停业整顿到取消马场资格梯次处罚。
同日傍晚出现转折:察右中旗文旅局发布书面情况说明,经公安和属地乡镇核查,涉事人员为属地备案马场的一名牵马村民(即场外揽客者),非景区员工。
公安机关组织调解,该村民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录视频致歉,游客接受谅解,纠纷化解;文旅和公安对其批评教育,责令暂停骑乘服务,全域马场通报。
也就是说,骂人者身份从疑似老板落定为备案场牵马村民,民事疙瘩解了,但行政调查留的底稿、以及这类场外揽客模式的合法性,并不会因一句我原谅了自动抹掉。
这件事里三层关系要拆开看。
第一层是骂人者与游客:微信语音辱骂+打断腿威胁,即便事后道歉谅解,也不改变此前行为已触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侮辱他人、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底色。
公安机关本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若威胁内容具体、反复发送、结合追车牌号行为显示现实危险性,还可能往寻衅滋事边缘靠。
受害人谅解是治安从轻情节,不是免责金牌,警方仍可按职权决定是否处罚,只是实践中轻微辱骂+即时和解常作批评教育处理,这次通报正是这个尺度。
第二层是牵马村民与备案马场:文旅局说28个经镇批准,但旅游法第46条明确城镇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办法由省级定。
骑马属高风险旅游项目,按旅游法第47条应取得相应经营许可,不是镇里批个名就完事。
该村民场外追车牌、私加微信、不报定位、跨场辱骂,已超出备案场聘用牵马人的正常服务边界,文旅局责令暂停服务+通报是给备案场敲钟。
场主对场外揽客人员疏于管理,按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45、47条,可依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就能撤许可、注销资格。 这次因受害人谅解没直接撤场,不等于下次再出同款风波还能保牌。
第三层是景区与周边马场“两张皮”:黄花沟景区自称无官方马场,周边村民场子独立经营,游客认知里却把它们打包成黄花沟骑马。
这种物理相邻、责任脱钩的结构,正是旅游法第49条要的“旅游经营者保证商品服务安全、按合同履约”落不到人的根源。
文旅局能管的限于备案的28家,没备案的路边揽客者只能按治安和市场监管补漏,游客受损时追偿对象模糊。
内蒙古2026年将旅游整治列攻坚决战年,全区查办旅游案升65%、投诉降63.3%,但黄花沟这片仍冒出扎胎换胎贵、骂人威胁两套剧情,说明备案名单≠有效监管。
游客自身也有可复盘处:信号差地区别轻易把车牌号给陌生揽客人,对方追车牌本质是把线下找人的抓手攥手里,方便事后施压;私加微信不开发票、不扫场所码、不拍定位的三无交易,一旦纠纷连合同相对人都难证明。
正确动作是只去景区明示或镇备案公示牌上的马场,现场签纸质骑乘协议、留营业执照照片、付款走可对公扫码,语音威胁当场原样存云端别只存手机。
说到底,村民道歉视频能平息一条热搜,但私人马场不是法外牧场,骂人按治安法办,威胁按治安法办,无资质揽客按旅游法办,备案场管不住人就撤其资格,四件事各有各的法条,不因为游客说一句我谅解就集体失效。
文旅局这次没直接撤场是给了整改机会,下次再有人录音里听见腿打断,可就不会是书面道歉能结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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