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起草了《关于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跨省级行政区域销售、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9月8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关于省级中药饮片跨省流通的意见反馈”。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跨省级行政区域销售、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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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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