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出行当中,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日常通勤的代步工具。为了引导大家养成良好骑行习惯,深圳交警推出了“四选一”体验式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遇到没戴头盔这类轻微的电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不用直接交罚款,可以选择体验执勤站岗、抄写交规、举宣传牌或者观看安全警示视频,完成教育之后就不予处罚,目的是用教育的方式,帮大家树立安全骑行的观念 。不过柔性执法有清晰边界,只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面对醉驾这类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旧会依法严厉处理。
8月18日上午,罗湖交警在深南东路深南广场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大劝导行动,现场针对闯红灯、不佩戴头盔这类情节较轻的违规骑行,落实“以教促改”,推行四选一的教育劝导方式,尽量用学习教育代替罚款处罚 。就在执勤劝导的过程中,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按照现场的处理规则,这名男子原本可以参与体验式教育,完成学习之后就可以免于处罚。
但在沟通的时候,这名男子并不愿意配合劝导,还主动告诉执勤民警自己喝过酒。民警立刻对他开展酒精检测,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9mg/100ml,已经超过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属于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已经不是简单的轻微违法,是性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交警按照法规,对这名男子作出扣留电动自行车,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件事也给所有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敲响警钟,很多人心里有一个误区,觉得电动自行车不是汽车,喝点酒骑车上路没有多大关系,这种想法其实非常危险。
电动自行车被大家叫做“肉包铁”,车身没有外壳防护,一旦发生碰撞,骑车人很容易直接受伤。人喝了酒之后,反应速度变慢,判断力下降,手脚的协调性变差,把控车辆的能力大打折扣。哪怕行驶速度不算快,遇到路口行人、来往机动车,很容易出现避让不及时,引发摔倒、碰撞等各类交通事故,不光自己容易受伤,也会威胁到路上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
这里也跟大家讲明白深圳这套“刚柔并济”的执法逻辑。“四选一”体验教育,针对的是未佩戴头盔、轻微违规通行这类风险相对小的违法行为,给市民一次学习改正的机会,减少简单罚款带来的对立感。但是这份人性化,并不代表所有问题都可以靠教育解决。像酒后骑行、醉驾、逆行冲撞车流这类,直接威胁到自身和路人安全的严重违法,不在柔性免罚的范围之内,交警部门会直接依法处置,不会网开一面。
很多市民容易混淆一个知识点,就算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类电动自行车,醉酒骑行同样要承担行政处罚。如果是速度超标的改装电动车,一旦被鉴定为机动车,醉酒骑行还会涉及刑事层面的责任,后果会更加严重 。不管是小汽车,还是日常代步的电动自行车,喝酒之后都不适合上路骑行,喝完酒尽量选择步行、打车或者家人接送,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骑车。
现实生活里,不少人觉得骑电动车路程短,少喝一点酒不会出事,可交通事故很多时候就来自于这样的侥幸。柔性执法的初衷,是给无心犯错的普通人改正机会,绝对不是给危险的交通行为开绿灯。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最关键的,还是每一位骑行者自己把安全放在心上。
那么看完这件事,你平时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喝完酒骑电动车的情况?对于轻微违法教育劝导,严重违法从严处罚这种执法方式,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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