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者周四在萨克拉门托提出一项预算修正案,试图为电影制片方缓解州税收抵免上限带来的冲击。这项协议由Variety周二率先报道,虽未完全实现行业此前寻求的全面豁免,但为独立电影争取到了全额豁免,同时缩短了大制片厂项目的税收抵免回款周期。
这项名为SB 1229的法案,由加州议会中电影行业最坚定的支持者——众议员Rick Chavez Zbur和参议员Ben Allen共同起草。美国电影协会(MPA)、美国制片人协会(PGA)以及娱乐业工会联盟均对该法案表示支持。
500万美元上限的由来与行业反弹
事情要从今年6月说起。当时,加州作为州预算的一部分,批准了一项针对税收抵免的500万美元年度上限。这一上限意味着,制片公司无法再申报其全部税收抵免额度,直接削弱了加州对电影制作的吸引力——要知道,去年加州刚刚将这一激励计划的规模扩大到了7.5亿美元。
行业工会对此强烈抗议,认为这一上限会严重打击制片方在加州拍摄的积极性。MPA和工会随即推动将电影税收抵免完全排除在上限之外,但现实远比想象中复杂。
为何没有争取到全面豁免?
在与州长加文·纽森及立法机构领导人的谈判中,各方逐渐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单独为电影行业开一个口子,科技行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也会提出类似要求。届时,整个预算框架将面临连锁反应。权衡之下,一个折中方案应运而生。
新法案到底改了什么?
这份法案的核心调整集中在两个方面:
- 独立电影全额豁免:独立电影的税收抵免将完全不受500万美元上限的限制,可以全额申报。
- 大厂回款周期大幅缩短:根据现行法律,制片公司若想将税收抵免兑换为现金,需同意10%的折扣,并在五年内完成还款。新法案将还款期缩短至两年,折扣也降至5%,这让兑换现金变得更具吸引力。
老税收抵免的"抢救"措施
除了上述两项核心调整,法案还为制片方争取到了另一项重要缓冲:2025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不可退还税收抵免,原本在九年后面临过期风险——部分制片公司因税负不足,可能无法在到期前使用这些额度。新法案将这一过期期限延长最多五年,给了制片方更充裕的操作空间。
法案摘要称,此举将"缓解部分"500万美元上限带来的影响。虽然距离行业最初要求的全面豁免仍有距离,但在当前的政治博弈中,这已是各方能够达成的最大公约数。对独立电影人来说,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胜利;对大制片厂而言,更快的回款周期也意味着现金流压力的实质性缓解。
接下来,这份法案将进入立法审议流程。对于在加州拍摄的剧组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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