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该校一名2022级博士研究生因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抄袭行为,被认定学术不端事实成立。

根据告知书内容,涉事学生徐某某(2022级博士研究生)以独立作者身份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9期上发表的论文《人工智能资本如何重塑宏观替代弹性?——来自任务匹配的微观机制与中国经验证据》(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理论经济学》2025年12期转载),被认定抄袭了另一名2021级博士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核心章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核查评议,最终认定抄袭事实成立。委员会指出,徐某某的论文抄袭了别人的《人工智能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基于宏观替代弹性视角》第五章《人工智能与宏观替代弹性:基于微观匹配视角》的核心内容。

6月24日,校方已将核查结论正式告知当事人。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创刊于1979年,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西南民族大学主办的民族类综合性学术期刊。该刊近年来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涉事论文刊发于该刊2025年第9期第93至109页,标题注释显示该研究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上海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历史考察(1949-1978)”(23BZS16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创计划”项目“双循环视角下社会资本、农业技术培训与农民的劳动时间分配决策”(2024-KY-074)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创计划”项目“城市空间结构演变与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人口多中心化的机制与效应分析”(2025-KY-035)等多项课题资助。公开信息显示,涉事论文在中国知网(CNKI)上已被下架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如不服认定结果,可在告知书印发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将视为无异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作为直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人文社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认可度。该校此前曾处理过多起学术不端事件。2025年4月,该校博士后焦某某在其他高校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翻译抄袭日语论文,校方在关注到网络反映后,第一时间停止了焦某某在博士后流动站的一切工作,并按规定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校方多次明确表示“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事件提醒广大科研工作者应严守学术道德底线,尊重他人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