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 HJ 1444-2026 《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GB/T 14678-1993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同时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2026年8月14日,有网友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信箱”留言,咨询HJ 1444-2026标准实施后硫化氢监测分析方法适用问题。2026年8月18日,官方对该网友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咨询内容:
HJ 1444-2026实施后,环境空气硫化氢还能使用亚甲基蓝方法吗?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HJ 1444-2026)实施后,替代本标准范围内对应的气相色谱类硫化氢检测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硫化氢气相色谱法不再适用,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仍可继续使用 。
2026年8月20日,有网友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建言”栏目留言,咨询了同样的问题。官方当天针对该网友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咨询内容:
您好,方法标准《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HJ 1444-2026“气相色谱法”是第一次发布,2026年8月1号实施后是否只取代了《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GB/T 14678-93)“气相色谱法”和《四版书中有机硫化氢》“气相色谱法”?
请问2026年8月1号“四版书中环境空气和无组织硫化氢检测的分光光度法”是否还可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盼公开回复!
答复内容:
标准《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HJ 1444-2026)前言中规定了HJ 1444-2026实施后,GB/T 14678-1993停止执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规定硫化氢气相色谱法为GB/T 14678-1993等效方法,应同步停止实施。
环函〔2009〕131号《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规定新标准实施后, 应停止使用《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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