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按照企业要求完成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不料被私自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还因企业债务纠纷遭到限制高消费。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名商事登记行政案件,依法撤销涉案工商变更登记,为当事人厘清法律风险。
叶某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曾到广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习。实习过程中,该公司人事工作人员以办理实习证件为由,要求叶某某完成人脸识别与实名认证。后续,这家餐饮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登记材料,将叶某某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相关文件中的签名均为伪造。随着公司经营出现债务纠纷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叶某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个人征信、日常出行均受到负面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叶某某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该工商登记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该餐饮公司提交登记材料申请变更法人及股东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对书面材料履行形式审查义务后准予登记。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登记档案中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证实,相关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叶某某本人书写。办理变更登记时,叶某某仍为在校学生,与涉事餐饮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从未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没有领取报酬、参与分红。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履行形式审查职责,但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办理登记,本次工商登记并非叶某某真实意思表示,登记行为缺少事实依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叶某某登记为该餐饮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行为,案件受理费、笔迹鉴定费用全部由涉事餐饮公司承担。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市场登记机关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查,若企业伪造签名、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登记,即便登记流程合规,利害关系人依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撤销登记。企业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除登记会被撤销外,还需要承担诉讼、鉴定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广西台新闻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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