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压降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规范城乡道路通行秩序,近日,嘉鱼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乡镇政府、村(社区)等多方力量,开展摩托车及二、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整治与宣传引导双向发力,织密织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路面执法中,交管大队采取定点设卡 + 动态巡逻勤务模式,紧盯早晚高峰、夜间、周末等事故易发重点时段,在城区主干道、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人员密集点位布控执勤,实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全覆盖。执法民警聚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改装等突出交通违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 “ 教育 + 劝导 ” 柔性执法,现场剖析交通违法潜藏的安全风险,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树立文明守法出行理念。
整治不忘源头宣教,工作人员下沉村组开展入户面对面宣讲,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摸排登记,组织群众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上门为群众车辆免费粘贴反光警示条,把交通安全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推动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购置保险,在车管所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取 D 型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低速电动车,包括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仅允许在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严禁驶入公共道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下一步,嘉鱼公安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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