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一个西红柿,救活了一个职业
最近,朋友圈被一部叫《重器》的电视剧刷屏了。
没有流量明星的悬浮恋爱,没有律政精英的油头粉面,热搜上挂着的话题居然是“闫佩伦演的律师像极了我刚毕业的样子”。片中最出圈的一个细节,是闫佩伦饰演的小律师陆则铭,出庭前紧张地往西装口袋里揣了一个西红柿。法槌一落,他立马收声绷脸;休庭间隙,蹲在走廊啃冷馒头,跟师父讨价还价还要顺手帮农民工写诉状。
观众说,这哪是演戏,这分明就是前几天还在跟我合租的那个律所实习生。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部剧播出后,多地律协公众号悄悄转发了剧中“农民工欠薪取证指南”的实操提示,甚至有基层司法所反馈,当月咨询“怎么写诉状”的电话多了近四成。一部电视剧,竟然起到了普法和法律援助的“售后”效果。
一个有趣的对比是:这些年,从《离婚律师》到《精英律师》,国产律政剧没少拍,但律师形象要么是开着跑车、张嘴就背法条的“悬浮精英”,要么是阴险狡诈、钻法律空子的“权贵帮凶”。唯独到了《重器》,那个揣着西红柿、数着三千五百块报酬、蹲在走廊吃冷馒头的小律师,让人终于感受到了一丝烟火气。
为什么几十年了,国产剧里的律师,直到今天才“像个人”?
这不仅是一个影视创作的问题。观众对律师银幕形象的集体不满,本质上是对现实法治状态的情绪投射。当律师在影视剧里被“妖魔化”时,我们或许该追问一句:到底是谁,把律师推到了对立面?
一、国产影视“讼棍史”:谁在妖魔化律师?
回顾几十年的国产律政剧,律师形象的刻画大致可分为几类,每一类都在公众心里扎下了一根刺。
第一类:法律掮客与权贵帮凶。2022年大热的《底线》里,岳旸扮演的律师狄伦堪称“经典丑角”:真本事不大,却擅长招摇撞骗,煽动小区业主拒不配合调解,靠虚张声势和“借势”来忽悠客户。而2020年的《巡回检察组》中,张瑞涵饰演的律师邓耀先,开着跑车、吃饭讲究,却沦为有钱人的“工具”,帮人钻法律空子,甚至为捞钱不惜与罪犯勾结。
第二类:诡辩的讼棍与搅局者。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票房大卖,却让律师群体大为窝火。在这部宣扬“正当防卫”的法治片中,明明是刑辩律师在现实中为推翻“正当防卫认定难”而奔走呼号,电影里慷慨陈词、捍卫正义的台词却全给了检察官。而片中仅有的律师形象,要么是去检察院拉关系的“说客”,要么是混在闹事村民里的模糊身影。有刑事律师看完后痛批:“在电影里,律师成了指控自己当事人有罪的第二公诉人。”
第三类:悬浮的“精英”与道德完人。2019年的《精英律师》曾因靳东的“精英人设”备受关注,却被真正的律师疯狂吐槽。剧中虚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张嘴就一字不差背法条、顶级律所不看学历文凭等设定,被评价为“编剧对律师有什么误会”“都市悬浮中年偶像剧”。这种披着职场外衣的“高大全”,脱离了真实律师的生存状态,反而加剧了公众对律师职业的疏离感。
三十年,无论是“讼棍”还是“精英”,国产剧里的律师,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人味”。他们要么是法治进步的反面教材,要么是权力叙事的点缀,要么是脱离现实的“纸片人”。公众通过屏幕看到的,是一个“非我族类”的陌生群体,甚至是需要警惕的“奸猾之徒”。
二、错位的叙事:为什么编剧总跟律师“过不去”?
这种持续几十年的形象“塌房”,并非偶然。深究其原因,有创作层面的偷懒,更有深层的意识形态考量。
第一,编剧的“省事”与行业壁垒。律政剧不好写,专业门槛高。相较之下,将律师塑造成唯利是图的“讼棍”,是最容易制造戏剧冲突和道德对立的方式。编剧张巍在创作律政剧《即刻上场》时,花了7年深入律所采风,才打破对律师“油头粉面、利欲熏心”的刻板印象。然而,大部分创作者没有这份耐心。
第二,叙事视角的“权力偏移”。国内的法治题材剧,往往天然站在公检法的视角讲故事。在《巡回检察组》和《第二十条》中,代表国家公权力的一方永远是正义的、智慧的、亲民的。而律师一旦作为对立面出现,为了凸显主角的英明,就必然被矮化或丑化。在影视剧的权力光谱中,律师被有意无意地推到了“反派”的位置,成为衬托“青天大老爷”的阴影。
第三,公众情绪的“替罪羊”。现实中,法治进程的阵痛、司法不公的个案、权利救济的艰难,这些复杂的社会情绪需要一个出口。律师作为一个“靠法律吃饭”且有时能为“坏人”辩护的职业,天然容易成为误解和泄愤的对象。影视剧迎合了这种情绪,将律师符号化为“钻空子的人”,却忽略了律师制度的本质——唯有保障最坏之人的辩护权,才能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的权利边界。
因此,国产剧里的律师形象之“差”,不是差在演技,而是差在叙事立场。当编剧和导演默认把律师排除在“正义代言人”的序列之外时,屏幕上的律师自然就只剩下了猥琐、贪婪和虚伪。
三、《重器》破局:让法条长在人的皱纹里
《重器》的难得之处,在于它逆着这种惯性而行。它的好,不是塑造了“高大全”的律师英雄,而是把律师还原成了“人”。
导演沈严在接受采访时说,这部剧追求的是“唯美的写实”,让法条“长在了人的皱纹里、工资条上、西红柿的酸味里”。
剧中于和伟饰演的资深律师袁亦方,不是喊口号的正义化身,而是坐在窗边慢条斯理泡茶、听当事人说话时微微前倾身子、翻卷宗时手指停顿两秒再继续的“老法师”。他没有许诺“所有坏人都会输”,只是用三十年经验告诉你,官司该怎么一步步打。
更出彩的是闫佩伦饰演的陆则铭。这个角色之所以引发共鸣,是因为他太像真实世界里的年轻律师了——会为三千五百块的报酬精打细算,会为了模拟案件细节往鞋里放石子走一天,会把工牌翻面扣在抽屉里默默消化处分通知。剧里有一幕,农民工老张说“俺不识字,但知道公章盖在哪一页”,这句台词是演员跟三个工地师傅聊了两天后改出来的。
细节不会撒谎。当镜头足够贴近,观众就能看见律师衬衫第三颗纽扣的磨损,听见当事人讲完案情后那一声没憋住的鼻音。这种“呼吸感”,让陆则铭的坚守变得可信——他不是圣徒,只是一个在夹缝中坚持底线、会疲惫但没放弃的普通人。
更重要的是,《重器》没有把“普法”变成说教广播。它让观众看到,律师的存在不是给公检法添乱,而是法治拼图中不可或缺的一块。剧中的“疑罪从无”理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通过一个个基层案件、一次次师徒争论自然呈现的,而非台词喊出来的。这才是法治剧该有的样子:不许诺正义会从天而降,但让人相信,多一个敢接电话的值班律师,多一份较真的调查,那个被冤枉的人就多一线生机。
四、律师即“重器”:法治不能承受之轻
回到标题,《重器》这个名字取得好。何为重器?国之重器,不仅是航母火箭,更是公正的法律与守护法律的法治精神。
律师,正是法治这架庞大机器中最精密的齿轮。公众对律师的误解有多深,对法治的信任就有多脆弱。
现实中,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远没有影视剧里那么光鲜。刑事辩护率低、取证难、会见难、被舆论围剿,才是很多刑辩律师的日常。在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冤案平反中,冲在最前面、数年如一日坚持申诉的,是律师;在推动“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写入法律的历史进程中,贡献最大的,同样是律师群体。
当《第二十条》里检察官说出“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时,律师感到“错位”,是因为这句话本就是无数刑辩律师用脚步和汗水踩出来的实践感悟。若没有律师在法庭内外死磕程序正义,那些含冤者的人生,恐怕至今仍埋在卷宗的灰尘里。
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器》的“正面形象”,不过是还原了律师本应享有的职业尊严——依法执业,为权利而斗争,本身就是一种高尚。
结语:法律不是悬在天上的雷,而是铺在脚下的路
我们为什么期待一个好律师形象?
因为每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天需要律师——被欠薪时、遭诬陷时、维权无门时。到那时,你希望站在你身边的是一个唯利是图的“讼棍”,还是一个肯为你蹲在走廊啃馒头研究案卷的专业人士?
影视剧三十年对律师形象的“亏欠”,不是艺术问题,而是法治观念的晴雨表。当全社会真正理解“律师是为权利而战的斗士,而非钻空子的掮客”时,屏幕上的律师形象自然会“不怒自威”。
《重器》开了一个好头。它用西红柿的酸味、解放鞋里的石子、泡茶时微微前倾的身子告诉我们:
法律不是悬在天上的雷,等着劈谁;法律是铺在脚下的路,供人行走。而律师,正是那个蹲在地上,帮你把路铺平、把坑填上、让你能踏实往前走的人。
这条路,还需要更多人一起铺。
(作者系法天刑辩团队律师助理 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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