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委对邹平市黄山街道小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兆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兆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兆恒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兆恒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