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这句话放在彩礼上,再合适不过。
常某按当地习俗,给了女方李某21万多彩礼,两人办了婚礼,却始终没领证,同居一年多后闹掰,他要求全额退还,法院最后只判女方还15.7万,21万只拿回15.7万,剩下那5万多,就这么打了水漂?
有人骂女方"白拿5万",有人骂男方"把婚姻当买卖"。但这事远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没领证,却办了婚礼、也一起过了日子,彩礼到底该不该退? 同居时间的长短,真能决定退多退少吗? 女方的陪嫁,又凭什么能抵债?
常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随后订婚,按当地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两人自始至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为了这场婚礼,常某前前后后给了李某21.26万元彩礼,外加金银首饰若干。李某家也没空手来:洗衣机、冰箱、床上用品,陪嫁一应俱全。婚礼办完后,常某又陆续给李某转了5.77万元,李某也回过账,转过4700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因纠纷彻底翻脸,李某收拾东西回了娘家。人走了,钱呢?常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法院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判决这个案件性质。
第一,没领证,就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但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彩礼不是想赖就能赖。
第二,21.26万,按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数额又大,认定为彩礼,该退。可退多少?法院考虑到双方办了婚礼、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还互相转过账,酌情定为13万。
第三,婚礼后常某转的5.77万,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现在婚没结成、日子也过不下去,条件不成立,这笔钱也要相应返还。
第四,李某的陪嫁怎么算?法院说,陪嫁虽属女方个人财产,但考虑到当地风俗和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作价3000元,折抵掉一部分应退的彩礼。
几笔账算下来:返还16万,陪嫁抵3000,最终李某只需还常某15.7万。
彩礼这两年已经成了全民议题。2021年《民法典》施行,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024年最高法专门出台《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次把嫁妆情况正式写进彩礼返还的考量因素。这说明什么?说明连国家都开始正视:天价彩礼,正在压垮一个个普通家庭。
在一些地方,彩礼动辄二三十万,相当于男方家庭好几年的积蓄。多少父母为儿子娶媳妇,掏空养老钱、背上一身债。可一旦日子过不下去,这笔钱到底怎么算?
法律从不承认"彩礼买断婚姻",但也不允许任何人借着婚姻的名义白拿钱。同居一年多,判退15.7万;同居五年以上,不少法院干脆不再支持返还。为什么?因为法律要保护的从来不只是钱,更是人,怀过的孕、流过的产、共同生活的付出,这些都没法用价格衡量,只能靠法官综合权衡。
说到底,没领证却同居一年多的“婚姻”,既不是彻底的买卖,也不是纯粹的搭伙。法院就是在这满地鸡毛里,努力端平一碗水。
这个案子,其实没有赢家。常某花了二十多万,换来一年多的"婚姻",最后人财两空;李某呢,顶着"二婚"的名头,陪嫁搭进去,钱还得还回去。两个家庭因为一笔彩礼撕破了脸,伤了感情,也伤了体面。
婚姻的本质,从来不该是一笔买卖。彩礼可以是诚意的象征,但不该成为压垮爱情的筹码。如果你娶一个人,脑子里想的全是这钱花得值不值,那这婚,从一开始就输了;如果你嫁一个人,眼里盯的全是这钱给得多不多,那这日子,注定过不长。
彩礼是诚意的表达,不该变成买卖的定价。真要走到谈婚论嫁那一步,钱上的事早点说透、白纸黑字写清楚,比事后打官司强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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