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事件引发广泛关注。8月21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官方情况说明,从法律和规章层面对“未检票乘车旅客的席位归属”作出认定。
来源 | @西南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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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回顾:三张票、一个空座、一场争议
2026年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担当)6号车厢内,3名旅客实名购买了005号、006号、007号三个硬座席位车票,乘车区间均为上海站至南充站。
其中,2名旅客检票乘车并按席位号就座,将零食放置到1名未检票乘车旅客车票所对应的006号空闲席位上。途中,该车厢一名持无座席号车票的旅客希望在006号空闲席位就坐,请求列车员协调。列车员在核实购票和席位情况后,建议旅客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后双方协商未果,其他旅客将这一过程拍摄视频并发至网络,迅速引发热议。
事件发酵后,舆论一度形成两种对立观点:
二、官方回应:铁路部门作出认定
8月21日20时48分,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西南铁路”发布《关于“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网络信息情况说明》,组织法律和客运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分析,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作出系统认定: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旅客因自己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3.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效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旅客应当按照有效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
4.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一致性核对。
此外,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则还规定:旅客自支付购票款,即建立了与承运企业间的客运服务合同,当检票上车时开始享有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利;列车开车后,未检票乘车的还可享受免费改签当日24时前车次车票的权利。
(二)核心认定
铁路部门基于上述规范,得出如下结论:
若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期间的席位使用权利,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和铁路旅客运输规则,第三方也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三、法理分析:席位使用权的生成、消灭与归属
铁路部门的上述认定,涉及客运合同法理中三个关键问题:席位使用权如何生成、何时消灭、消灭后归谁处置。以下逐一分析。
(一)席位使用权的生成:检票上车是关键节点
客运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旅客支付购票款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不等于席位使用权即刻生效。根据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则,旅客当检票上车时开始享有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利。
这意味着,席位使用权的取得以“票、证、人一致”为前提——即实名购票人本人检票上车后,方取得对应席位的排他性使用权。此前,旅客仅享有退票、改签等合同上的期待权利。
(二)席位使用权的消灭:未检票即放弃
《民法典》第816条明确规定,旅客因自己原因不能按客票记载时间乘坐的,应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本案中,006号席位的购票人未检票乘车,且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据此,该购票人已放弃其本次列车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承运人不再对其承担运输义务。
(三)席位消灭后的处置:合同相对性的核心作用
这是本案最具法律意义的争议焦点。
合同相对性原理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仅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非合同当事人不享有合同权利、不承担合同义务。
具体到铁路客运合同:
- 缔约主体
承运人(铁路运输企业)与票面记载的实名旅客
- 合同权利
票面记载的席位使用权,仅归属于该实名旅客本人
当006号旅客放弃席位使用权后:
简言之,席位使用权因放弃而消灭后,既不归属于同行旅客,也不自动归属于无座旅客,而是回归承运人的管理范畴。
四、事件的启示:规则清晰是公平的前提
事件发酵过程中,舆论上出现各类声音。成都铁路局的这份情况说明,亦是对铁路客运中"未检票乘车席位归属"问题的一次法律明确回应。
第一,厘清了席位使用权的法律边界。从购票→检票→取得使用权→放弃→消灭→回归承运人的完整链条,为今后类似争议提供了可参照的法律标准。
第二,明确了承运人的管理责任。席位空置时,承运人不能以“座位是她们的”或“跟我说没用”来回避管理义务,而应根据现场情况主动协调处置。
第三,平衡了各方权益。既没有支持“花钱即有权随意处置空座”的观点,也没有支持“空位应无条件让给无座乘客”的诉求,而是依据合同法和实名制规则,给出了基于法理的第三条路径——未检票的席位,归承运人管理,由承运人协调处置。
规则是底线,人情是选择。但规则的清晰,是公平的前提。当规则模糊时,争议便无从化解;当规则清晰而执行到位时,旅客之间的“让”与“不让”才不会变成无解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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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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