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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9年出台的政策里明明说了收养两名女孩是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但是我岳父岳母的申请却被高青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高青县卫健局)以收养两个女孩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了,我们觉得不公平。”8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的刘先生向指尖新闻求助,认为高青县卫健局拒绝其岳父母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行为有悖于《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中的相关政策。

8月17日,高青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指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拒绝张善彬夫妇申请的原因是他们夫妻在收养第二个女儿时违反了当时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因此不符合奖扶确认条件。

残疾老夫妇申请计生奖励扶助被拒

据刘先生介绍,他的岳父张善彬和岳母王兴爱都是高青县高城镇苑兴村农村户籍的村民,今年都是78岁,也都有肢体残疾。张善彬夫妇并未生育子女,1985年收养了长女,1988年收养了次女。2026年6月,刘先生了解到,根据2019年发布的《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以下简称《政策解释》),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收养行为符合当时本省人口计生政策、现存2名女孩的夫妻,具备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基础条件。于是,他让岳父向高青县卫健局提出了领取生育奖励扶助的申请。

《政策解释》中关于收养两个女孩的条款(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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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释》中关于收养两个女孩的条款(当事人供图)
张善彬肢残4级的残疾证(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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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彬肢残4级的残疾证(当事人供图)

提出申请后,张善彬夫妇按照要求多次补充了证明材料。7月16日,高青县卫健局给张善彬出具了一份《告知书》,明确告知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收养两名女孩的行为,不符合历史生育政策及现行奖扶确认条件,拒绝了他的申请。

高青县卫健局出具的《告知书》(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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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健局出具的《告知书》(当事人供图)

是否“非法收养”成为争议焦点

根据《告知书》的内容,高青县卫健局拒绝申请的主要理由是,《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88年7月23日公布施行)第三十三条规定:严禁私自收养孩子,违者视同计划外生育,并按子女总数计胎次给予处罚。并据此认定张善彬夫妇属于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法规,不符合奖励扶持政策申请的基本条件。

刘先生认为,如果高青县卫健局认定张善彬夫妇收养第二个女孩时是私自收养和违法收养,那相关部门理应在当年对张善彬夫妇做出行政处罚,但是他要求政府公开相关的处罚信息,被回复:相关信息“不存在”。

高青县卫健局回复处罚信息不存在(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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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健局回复处罚信息不存在(当事人供图)

此外,苑兴村村委会也出具《证明》证实收养过程合规:“该两次收养不存在买卖、抢夺、拐骗及其他任何非法获取子女的情形,收养过程合规属实,事实收养关系真实有效。”

苑兴村村委会出具的事实收养证明(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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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兴村村委会出具的事实收养证明(当事人供图)

刘先生表示,《政策解释》明确写明:“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收养子女的只要符合收养行为发生时我省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视为合法收养。”而且最后一段还特别强调:“以前文件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如果高青县卫健局没有证据证明张善彬夫妇是非法收养,那就不应该拒绝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申请。

《政策解释》的最后一段内容(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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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释》的最后一段内容(当事人供图)

律师称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

为核实投诉人的投诉内容是否属实,8月17日,指尖新闻记者首先与高青县卫健局计生协会李玉全会长取得联系。对于张善彬夫妇的问题,李玉全表示,根据当年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政策,收养第一个孩子后,张善彬夫妇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但是不允许再收养孩子。对于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他建议记者先与高青县委宣传部进行联系。8月19日,高青县卫健局给指尖新闻记者打来反馈电话,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拒绝张善彬夫妇申请的法律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根据1988年实行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7条和第33条的相关规定,张善彬夫妇收养第二个女孩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私自收养,因此属于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法规。对于张善彬夫妇并没有因为私自收养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未被处罚不等于没有违反相关法规。”

指尖新闻记者仔细查阅1988年施行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并未直接作出“收养第一个孩子后不得再收养第二个孩子”的明文规定。

辽宁北天律师事务所齐永森主任表示,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生政策执行应当坚持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坚决纠治机械执法、选择性适用条款问题,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人为抬高申报门槛、增设办事障碍。立足历史客观事实,秉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惠民政策。如果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当年属于私自收养、非法收养,就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以法条推定代替客观事实。齐永森律师建议当事人按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有必要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一边是78岁残疾老人希望申领惠民奖扶,一边是卫健部门依据旧条例不予批准,双方对政策解读各有依据。

这件事没有简单的是非答案,也许最终要通过法定程序裁定。欢迎读者理性留言:站在你的角度,你认为这对老夫妇是否应当享受该项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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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尖新闻高级记者 刘强

编辑:李丹 责编:高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