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被判无期徒刑,两个儿子被判刑,甄立涛、柯鹏、杜亮、梁栋等一批恒大旧部也领到刑期。令人不解的是,恒大曾经的“二号人物”、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却没有出现在这次判决名单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深圳两级法院此次除判处许家印无期徒刑外,还对另外56名相关涉案人员判处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些在恒大权力链条上排名远低于夏海钧的人已经入狱,为什么这个长期统筹恒大日常经营的人,至今仍然生活在美国?
夏海钧绝非恒大崩塌过程中的普通职业经理人。
中国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已经作出明确认定: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虚假记载和欺诈发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恒大地产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两年虚增利润合计超过900亿元。如此大规模的财务造假,不是某个会计偷偷改了几张表格,也不是基层员工自作主张。
证监会对夏海钧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已经足以说明,对于恒大的违法行为,夏海钧不可能不知情,不可能不参与。
真正使夏海钧暂时没有坐上刑事审判席的,很可能是时间和国境线。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7月至8月,夏海钧已经开始出售恒大相关资产。仅2021年8月,他减持恒大物业和恒大汽车股票就套现约1.16亿港元。到当年10月,他滞留海外,后来长期生活在美国加州。
这是一个极其关键的时间差。
恒大的债务危机刚刚全面暴露,他已经离开;许家印2023年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他早已身在境外;等到恒大案件进入刑事审判阶段,司法机关面前缺少了最重要的被告之一。
刑事审判不能因为公众愤怒就跳过法定程序。我国刑事缺席审判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一般经济犯罪中的境外人员,并不能当然适用缺席审判。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也没有说明内地司法机关是否已经对夏海钧刑事立案、签发逮捕令或者启动国际追逃程序。在没有正式司法信息之前,不能直接把他称为刑事逃犯;但同样不能因为他没有出现在本次判决书中,便认为司法机关已经认定他无罪。
没有被这次判刑,与不需要承担责任,是两回事。
另一个现实障碍是跨境追逃。多家媒体称夏海钧拥有加拿大国籍,目前居住在美国。中国与美国、加拿大均没有双边引渡条约。这不意味着绝对无法遣返,但会使强制引渡、司法送达和证据衔接变得更加复杂,往往需要依靠移民执法、国际刑警合作或者个案司法协助。
这正是一些经济案件中最令人无奈的一幕:企业在境内经营,资金在境内募集,风险由境内购房者、投资者和供应商承担;危机爆发之前,少数核心人物却已经完成了身份、家庭和资产的境外布局。
好处拿走了,债务留下了。
夏海钧曾经是房地产行业著名的“打工皇帝”。2020年和2021年,他从恒大获得的薪酬分别超过2亿元。恒大扩张时,他分享了最丰厚的利益;恒大崩塌后,却没有和那些被拖欠工程款的供应商、买到烂尾楼的业主、购买恒大财富产品的投资者一起承担后果。
这种利益与责任的严重错位,才是公众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不过,夏海钧也没有真正“全身而退”。
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其罚款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中国恒大清盘人也在香港对许家印、夏海钧等人提起诉讼,追讨相关人员在虚假财务报表基础上获得的股息及酬金。香港法院已经冻结其一定限额内的全球资产,并委任独立接管人调查、保全其财产。
香港法院材料还显示,夏海钧多次拒绝完整披露资产。恒大方面在2026年6月的庭审中指称,他在资产冻结令下仍进行大额资金转移,并要求把每月生活费额度从5万港元提高到33.5万港元。法官当庭指出,他明显曾经违反资产冻结令。
因此,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用未经证实的故事解释夏海钧为什么“没事”,而是等待并推动几件事情得到明确回答:内地司法机关是否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调查?是否已经采取追逃措施?证监会认定的“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在刑法上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其境外资产有多少来自恒大虚假利润、异常分红或者其他问题交易?
这些问题不能停留在媒体追问中。
恒大案件的处理不能只到许家印为止,也不能只追究那些已经留在境内、能够被找到的人。谁实际参与决策,谁组织实施造假,谁从虚假繁荣中获得巨额利益,就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行为相匹配的责任。
夏海钧现在拥有的,只是空间上的距离和程序上的时间差。
国境线不能成为责任线,外国身份更不能成为责任清零键。恒大57人获刑不是案件的终点。夏海钧什么时候对证监会已经查明的行为作出完整交代,恒大责任链条才算真正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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