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长顺县法院宣判了一起令人警醒的案件,不少网友看完之后议论纷纷 。

当事人李丽早在2019年就已经确诊感染HIV,清楚自身病情,也明白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从2024年12月开始,因为经济拮据,她动了歪念头,在出租屋内,借助社交软件招揽客源,偷偷进行卖淫活动。直到2025年12月,她在交易现场被警方抓获。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累计交易大约50次,并且全程向对方隐瞒自己患病的事实。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2026年6月,当地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提起公诉。庭审当中,李丽坦言自己是缺钱才走上这条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辩护方提出,案件并没有造成他人被感染,危害相对较小,希望可以从轻量刑。但是公诉方认为,她多次面向不特定人员进行交易,潜藏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应当从重进行处罚。

很多人心里有一个疑问,既然没有造成别人感染,为什么依旧要追究刑事责任?这里就给大家讲清楚一个法律常识,传播性病罪属于行为犯罪。只要当事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依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就已经构成犯罪,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感染,只会影响量刑,不会决定是否定罪。

法院综合全部案情,结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定李丽明知身患艾滋病仍然从事非法交易,应当从重惩处;同时考虑到她坦白认罪、自愿认罚的情节,予以从宽处理。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三千元。判决下达之后,李丽没有提起上诉。与此同时,疾控部门也开展人员回溯排查工作,做好后续的防控工作。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我们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敬畏法律,守住底线,维护自身健康安全。